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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电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2010年3月)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的宗旨和根据】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和勤勉意 识,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促进公司的 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 公司所在区域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 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 第三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 (1)独立董事;(2)外部非独立董事及监事;(3)在公司内部担任其他职 务的内部董事及监事(包括董事长及监事会主席,下同);(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第四条 【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守法遵制原则。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二)差别原则。考核结果应当能够如实反映被考核者的工作业绩和德才表 现, 不搞平均主义; (三)反馈原则。考核结果应当反馈给被考核者,以便于被考核者准确认识 所作出的业绩和所存在的不足; (四)责权利对等原则。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相结合,激励与惩罚相结 合, 以便于调动被考核者积极性。 第五条 【绩效考核的方式】 独立董事:外埠独立董事每年6万元(含交通及差旅津贴1万元), 本地独 立董事每年5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奖励年薪构成,基本年薪作为保障因素按月 发放,奖励年薪作为激励因素根据年度或任期届满的考核结果,按年度或任期届 满发放。 第六条 【绩效考核的基本机制】 董事长及监事会主席的年度绩效考核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薪酬委员会负责。 公司高管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薪酬委员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月度绩效考核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 副总经理的月度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 年度绩效考核的指标 第七条 【绩效考核的指标】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下列两种: (一)量化指标; (二)评议指标。 第八条 【绩效考核指标的权重】 公司高管人员量化指标、评议指标的权重分别为百分之八十和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量化指标的内容】 量化指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净利润:6800万 20分 (二)产量:120万KVA 20分 (三)销量:120万KVA 20分 (四)主营业务收入: 32000万 20分 第十条 【评议指标的内容】 评议指标主要包括领整体素质、管理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用户满意度、 企业文化建设、公司综合绩效评价结果等内容。 第十一条 【绩效考核基准值和实现值的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基准值和实现值,由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预 算、决算方案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有关数据确定。 第十二条 【量化指标的赋分】 量化指标按照下列方法赋分: (一)产量(以实际生产量为准)。计分公式为:单项指标得分=基本分×(实 现值÷基准值)。上限不超过基本分的2 倍,下限以减完基本分为止。 (二)销量(以发出量为准)。计分公式为:单项指标得分=基本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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