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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消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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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高茂辉(项目经理)
副组长:胡黔(安全副经理)
杨鹏(项目总工)
成员: 杨光忠 张珍勇 杨爱
罗亨举 任策贤
消防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司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危害,保护国家财产及人生安全,根据国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各部门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推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项目部支部书记分管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项目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岗位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均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四条 项目部各部门应当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本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法人是本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我项目部建立了由项目部主要领导和技安科人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项目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对职工、民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民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各部门的消防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本项目部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3.为本项目部的消防情况安全提供必要的经遇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符合本项目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九条 确定本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体制人对本项目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资金的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项目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职工或民工队伍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条
1. 项目部各部门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2.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3.结合各部门实际,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即:预防措施,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设备,器材的故障。
4.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5.教育职工自沉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五章 火源管理
第十一条
1,凡在库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练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勘查,确认现场安全状况后,方可作业。
2.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3.严禁在库房或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明火、电炉或吸烟。
第六章 电源管理
第十二条
1.生产、生活、办公、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上岗证的电工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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