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渎职犯罪的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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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渎职犯罪的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

涉税渎职犯罪的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 ? 来源: 日期:[ 2009-08-19 ] 作者: 浏览: 1 涉税渎职犯罪的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郑晓和 ? 涉税渎职犯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税收法规,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破坏国家正常的税收征管程序,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包括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罪及徇私舞弊不移交税款罪。2006至2007年,某省共立案查办涉税渎职犯罪28人,占立案查办现在执法人员总数的17.28%,其中滥用职权2人,玩忽职守9人,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4人,其他犯罪4人。 一、涉税渎职犯罪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1、涉税渎职犯罪呈整体上升趋势,国税系统多于地税。近些年来,各级税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司法部门普遍加大了对税务人员渎职违纪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使一大批隐藏较深的涉税案件得以查处,在客观上呈现出渎职案件上升的趋势。据统计,2005年7月至2006年底,全国税务机关共有439名税务人员因渎职侵权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近些年来,受房地产业、采矿行业的迅猛发展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国税系统涉税渎职远远高出地税系统,2006至2007年全国立案查办税务系统渎职犯罪人数国税是地税的3倍,某省近两年立案查办国税系统干部18人,地税系统干部10人,国税是地税的1.8倍。 2、涉税渎职案件多发在基层税收征收一线。按照我国当前税务系统的征管体制,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区)局主要负责政策的制定和组织管理,一般不负责税收的征收,征收任务主要集中在县(区)级及以下税务机关。由于处在第一线的基层税务工作人员掌握着实际的征管权力,直接面对将追求个人利益作为第一目标的经营者,被腐蚀的可能性最大。个别意志薄弱者在面对少数不法纳税人为了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目的而采取的各种利诱时,放弃了自身的原则,铤而走险,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法犯罪。据不完全统计,在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中,涉及基层一线人员的案件占80%左右。 3、税务管理部门渎职犯罪呈上升的趋势,发生在流转税和出口退税管理领域较多。从所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来看,流转税(含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占税收总收入的70%左右,其中增值税(含海关代征部分)约50%左右,所以加强对流转税的征收管理一直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工作重点。自1994年新税制实行以来,税务机关在某些环节,特别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难度较大,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抵扣凭证进行偷税、骗税,一直是不法分子的实施涉税犯罪的重要手段。虽然在不同时期作案手法上有少许变化,但此类案件可谓屡禁不止,至今依然是预防和打击的重点。另外,随着税收管理地位的加强,手段和内容的变化,这一领域的税务人员渎职犯罪案件逐步增多。 ??? 4、个体犯罪受职能设置制约,群体犯罪现象严重。税收的征收管理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税务机关为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权力制衡,在内部管理进行了精细的分工,这就使得一个或少数几个人不大可能仅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实现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目的。所以,税务机构内部这种多环节,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职能设置,相当程度上避免了个案涉税案件的发生。但是,一旦发生涉税犯罪案件,往往出现多个环节或多个岗位都存在问题的情况。如国家税务总局查处的深圳市福田区国税局部分干部渎职案,涉案人员多达26人,从职级上来看,有局长、分管副局长、科长和一般干部,这些人员分布在发票发售、一般纳税人认定、税款抵扣等多环节。在河南省许昌市交通运输发票案件中,同样存在上述特点,涉案人员涉及到当地国税局、地税局几十名干部。 5、作案具有持续性,涉案金额相对较大。纳税人的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渐进的过程,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次违法行为不会给国家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但违法企业为了制造一种经营活动“稳定性”的假象,会不断运用非法手段偷税、骗税,且税务部门很难在短期内发现,这就造成了涉税渎职案件涉案金额相对较大。比如,发生在税务机关对本地区某一环节管理失控的广东潮汕地区的骗税案件,涉案税额达40多亿元;前文所述深圳市福田区国税局部分人员渎职案涉税金额为4亿多元;2007年我院办理的武汉市某区国税局管理员李某玩忽职守案,李某给国家造成109万余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涉税渎职犯罪产生的原因 为增强查办涉税渎职犯罪案件的科学性、准确性,笔者结合多年办理涉税渎职案件所累积的经验,对此类案件各案环节和作案人在整个案件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出涉税渎职案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务人员渎职犯罪的主观原因 1、渎职税务人员法制观念不强,对税务人员渎职犯罪不重视,不以为罪。税务人员渎职犯罪是税务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的作为或不作为,与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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