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公人力资本关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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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公人力资本关法律制度

(二)公司人力资本的“规矩”——“规章制度”相关法律问题及风险应对 ?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在本企业内部实施的、关于如何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和内部劳动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1、规章制度的地位与价值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年5月1日)第四条第2款:“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2、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要件 (1)规章制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年5月1日)第四条第1款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安全健康和获取劳动报酬、参与民主管理等权利,不得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免除用人单位责任、加重劳动者责任、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 (2)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履行职工民主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2、3款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3)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年5月1日)第四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应当主动、如实告知劳动者,或者采取公告栏、书面文本、电子邮件、本单位网站等便于劳动者知晓的方式公示。” 3、重要实践问题的法律分析与建议 (1)职工民主程序的法律效力 (2)职工民主程序要求的法律时点 (3)新法旧法的衔接 (4)母子公司的关联问题 (5)规章制度应与劳动过程紧密联系 (6)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大会的合法性 《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2008年1月1日) 《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2008年1月1日)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职工不足一百人的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三十名; “(二)职工一百人以上一千人以下的企业,代表名额以四十名为基数,职工每超过一百人,代表名额增加七名; “(三)职工一千人以上五千人以下的企业,代表名额以一百名为基数,职工每超过一千人,代表名额增加二十五名; “(四)职工超过五千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二百名。 “在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内,职工人数有明显变化的,代表名额应当按照前款规定作出调整,并由企业工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企业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代表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女代表比例应当与女职工人数所占比例相适应。” 4、规章制度的优化、审定与实施 (1)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以及合法性审查应持续实施 (2)规章制度制度过程中的民主程序实施要注意技巧,更要注重保留证据 谢谢! 公司与公司人力资本相关法律制度 一、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1、公司是营利性法人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提供的企业法人。 2、公司的基本理念——两种主体、两种权利、两种责任 (1)股东vs公司 (2)股权vs法人财产权 (3)股东的有限责任vs公司的无限责任 3、公司与公司的人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委托人(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 用人单位、劳动者 经营层、高层、中层、员工 二、公司的人力资本制度 (一)公司治理: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动态平衡    生产要素:物质资本人力资本 被动性资本主动性资本 谈判博弈的动态演进:“谈判力” 私力救济 (二)公司人力资本的本质与特征 1、公司人力资本的形成与本质 (1)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相互结合 ——劳动力商品交换 《资本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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