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创新发展基金运行办法(试行 - 深圳大学光电工程学院.docxVIP

深圳大学创新发展基金运行办法(试行 - 深圳大学光电工程学院.docx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深圳大学创新发展基金运行办法(试行 - 深圳大学光电工程学院.docx

PAGE PAGE 5 深圳大学学生创新发展基金运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并制定本运行办法。 第二条 本创新发展基金旨在鼓励学生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自己动手,拓展创新思维,将个人创意理念付诸于行动。 第三条 本创新发展基金主要对学生创意、创新项目及团队进行资助,为创意、创新学生提供资金、指导、活动场所、交流平台。不资助已经成立公司的创业项目。对于已获得校团委“挑战杯”项目、研究生院“自主创新项目”、教务部“创新训练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第四条 本创新发展基金由校科技部会同社会科学部、教务部、实验与设备部、研究生院、计财部(以下简称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加强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实现资金分配的激励和约束。 第五条 校科技部负责创新发展基金的预算管理,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基金分配方案;计财部负责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本创新发展基金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统筹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二章 项目类别及资助 第七条 本创新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划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一般项目包括: (一)基础实验项目。主要面对二、三年级的本科生,不设门槛,鼓励有动手意愿的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培养创新精神、科研素质和实践能力。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0元。项目管理由实验与设备部负责。 (二)本科创新项目。主要面向本科学生,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发新点子,寻求合作伙伴,营造全校科技创新氛围。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00元。 (三)研究生创新项目。主要面对研究生,鼓励学生开展科学研究,特别是应用技术研发,提高学生研发能力。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0元。 重点项目,旨在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院组建交叉学科创意创新团队,进行符合市场需求的应用技术研究、创新设计研究,为科研成果转化提供良好空间。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 第八条 学生创新发展基金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根据当年度审批的预算总额和项目申报数量、项目质量,具体确定各类项目的资助额度和立项数量,做到宁缺毋滥。 第三章 项目组织与管理 第九条 学校成立学生创新发展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科研、研究生等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科学技术部、社会科学部、研究生院、教务部、实验与设备部、计划财务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校友会、图书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创新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制定及调整创新活动的主要政策措施,审核创新发展基金预算及资助经费分配方案。 第十条 一般项目中的基础实验项目由实验与设备部负责申报、评审、考核及结项管理;本科创新项目由教务部负责申报、评审、考核及结项管理;研究生创新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申报、评审、考核及结项管理;重点项目由科学技术部及社会科学部负责申报、评审、考核及结项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凡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基金资助。 二、申请资助的一般项目一年内完成,重点项目两年内完成。 三、申请项目可以是个人单项,也可以是团队项目。申请人应是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基金资助的其他项目申报。 四、按时完成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后可申请下一年度的重点项目,也可申请非相同研究内容的一般项目。未完成在研项目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新的基金项目。 第十四条 项目申报及评审时间:每年计划申报一次。由各类项目负责部门联合发出申报通知。特殊情况可随时申报。 ?第十五条 学校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启动研究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项目启动时间以公布项目立项时间算起,一般项目研究时间预计在一年以内,重点项目研究时间预计在两年内,最长不得超过毕业离校时间。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能代理和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如毕业、出国、病休等)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项目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 第十七条 项目遇特殊情况(如负责人毕业、出国、病休等)中断,负责人所在学院应及时报项目相关部门说明原因,并上交已购资料、材料等。 第十八条 各项目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各自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一般在项目实施后第六个月内进行,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提交中期进度报告,对于不按时提交中期进度报告或工作无进展的项目收回资助余额。 第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相关部门提交《深圳大

文档评论(0)

189****031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