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负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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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学习资料范文 增值税税负自查报告 篇一:增值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增值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登记注册号: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自查所属时间: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自查涉及税种:增值税 自查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22日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单位主营:谷物磨制、米、面制品制造;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谷物豆类的购销;兼营大米、地耳的销售;农作物种子的批发、零售;在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分季申报、年终汇算清缴。 公司是以小杂粮食品开发、加工为主,兼营小麦面粉和亚麻籽油加工的民营企业,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省小杂粮加工工程中心,是市小杂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是优质绿色食品小杂粮生产基地。公司占地面积17274.3㎡,拥有资产总额34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310万元。 公司现有日产200吨小麦面粉生产线、年产6000吨杂粮挂面生产线、5000吨良谷米生产线、35000吨荞麦米生产 线、1000吨苦荞茶生产线各一条。主要加工产品有:“ ”牌小麦粉、荞麦米、熟荞麦米、荞麦面、荞麦挂面、“ ”牌苦荞茶和“ ”牌荞壳枕芯等;贸易经营品种主要有:荞麦、苦荞、谷子、糜子、扁豆、豌豆、大豆等。生产的“”牌良谷米、荞麦挂面、小麦面粉、苦荞茶等产品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为绿色产品,公司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现拥有自营进出口权。 二、会计核算制度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三、企业经营情况 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86元,交纳增值税105828.53元,增值税税负0.57%;当年税前会计利润为-405651.27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69元,交纳增值税114456.91元,增值税税负0.60%;当年税前会计利润为-2621982.60元.企业于2012年7月19日至22日对公司2010---2011年度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 四、增值税纳税情况 1. 企业经营状况分析 2、增值税纳税情况分析 附:2010---2011年进项税额抵扣明细表: 2010年进项税额抵扣明细表 编报单位: 2011年进项税额抵扣明细表 编报单位: 篇二:涉税风险自查报告 税务自查报告 根据*地税直查(2014)200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 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 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14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 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12至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12至2014年度 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 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12年—2014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 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 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12年—2014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 元;其中:2012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1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 具体情况如下: 1、2012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 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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