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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检察实务考试必备小抄大全.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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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检察实务考试必备小抄大全.doc

填空 1、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的规定,检察官的法律职务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2、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的法定机构,由他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3、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包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有逮捕必要。 4、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范围,按案件性质可分为对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监督。 5、在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中,检察人员第一次询问犯罪嫌疑人后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6、检察人员询问犯罪嫌疑人时不得少于2人。 7、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8、我国刑事抗诉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是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二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 9、刑事诉讼由以下四个因素构成:(一)申诉主体(二)申诉客体(三)申诉管辖(四)申诉效力 10、刑罚执行监督的方式主要有派驻检察、实行“三化”检察和办案。 11、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批准逮捕的,检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12、民事行政抗诉的法定后果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民事行政抗诉案件。 13、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 14.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15.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不当或处理案件有错误时,有权_纠正或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错误决定。 16.在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中,检察人员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后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17.询问不满十八周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参加。 18.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 19.我国的刑事抗诉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是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二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 20.提出民事行政抗诉的法定后果是启动审判监督或者再审程序。 21.依照法律规定,检察官的法律职务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22.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_、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3.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的法定机构,由它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24.检察人员询问不满十八周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参加。 25.审查决定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中,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 26.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 27.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8.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主要途径是出席法庭_、庭外调查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 29.我国刑事抗诉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是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二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 30.刑罚执行监督的方法主要有派驻检察、实行“三化”检察和办案。 31.提出民事行政抗诉的法定后果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_民事行政抗诉案件。 32.检察机关工作人员_行使与检察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能请求刑事赔偿 名词解释 1、审查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提起起诉或不起诉的审查决定的诉讼活动。 2、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作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起诉的决定。 3、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实行的专门法律监督。 4、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 5、刑罚执行监督:是我国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法律监督。 6、审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 7、民事、行政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责的一部分,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的法律监督。 8、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等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请求。 9、提起公诉:使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刑事诉讼活动。 10、受理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发的有关规定,接受并初步审查机关侦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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