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品检验卫生试行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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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本规程由农业部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商业部年月日联合颁发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肉品的安全利用以保障人身健康和防止畜禽疫病的传播特制定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肉品系家畜猪牛羊马骡驴家禽鸡鸭鹅以及家兔的肉尸和内脏第三条本规程暂限于国营公私合营屠宰厂场试行第四条屠宰厂场对第二条所指的肉品须按照本规程行检验第五条各地商业部门领导所属屠宰厂场按照本规程行肉品卫生检验卫生农业部门对本规程的执行情况行监督指导对外贸易部门对出口肉品的检验行监督检查第六条供应少数民族的肉品除按

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 (本规程由农业部、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商业部1959 年11 月1 日联合颁发) 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对肉品的安全利用,以保障人身健康和防止畜禽疫病的传播,特制定肉品 卫生检验试行规程 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的肉品,系家畜(猪、牛、羊、马、骡、驴)家禽 鸡、鸭、鹅) 以及家兔的肉尸和内脏。 第三条 本规程暂限于国营、公私合营屠宰厂(场)试行。 第四条 屠宰厂 (场)对第二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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