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益即公益-(精选·公开·课件).ppt

  1. 1、本文档共4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私益即公益 教授 以曼德维尔和斯密为代表的英国古典自由主义的启蒙思想家们发现市场具有这样的奇异机制:在追求私益的同时还能实现公共利益。那么,为何这种奇异的机制会发挥作用呢? 私人自由地追逐己利将以怎样的方式转化为社会利益呢?麦克菲(1967)说:“斯密并非像曼氏那样期待着‘老练的政治家的精心管理’,‘私人之恶德’能够转变为‘公共利益’的过程正是自由的市场过程。”[1] [1] Macfie, A.L., IS, Ch.6, p.116. 亚当·斯密的恒等式 私人利益=公共利益 [2] 按,某些非主流派经济学家反对用二十世纪后的经济人概念解释斯密的学说。他们竭力主张在经济人假设的内涵中绝对不能放弃伦理道德意义。譬如,麦克菲(1967)说:斯密的“经济人即是经济领域的慎思之人。”内田义彦(1962)指出:“众所周知,从学术研究史上看,斯密的经济人并非只是营利欲望者,其还是遵守正义,站在等价交换的原则上追求利益的‘慎思之人’”。 现实可能的低价格 =公共利益 价格机制在实现公益上的作用 所谓公共利益或者说一般利益,即是不特定的大多数人的利益。[1]斯密本人虽未定义公益这一概念,但从《国富论》看,斯密的公益(社会利益)概念显然是包括一切阶层(商人、制造业者、土地所有者、工资劳动者等)的利益。例如,他曾指出商人常常希望扩大市场、限制竞争,因为这样符合商人阶层的利益。显而易见,扩大市场每每对全社会有利,但限制竞争常常仅只是商人的利益,故非公益。[2] 何谓公共利益 [1] 按,公共利益是市场社会的重要概念。在“教会垄断学术”的中世纪,神学家们认为公益优先于且高于个人利益,它或表示一种精神上的境界,或表示物质上的福祉。一般认为,公益表示社会秩序、和平以及尊严等。欧洲中世纪的君主们在铸币、税赋等经济问题上常以公益为名。 在近代,公益( salus publica, public interest, common good, public utility, das ?ffentliche Interesse, interêt general)作为市民政府的行政准则,在德国的有关国家的学说上受到学者们的广泛注意和研究。诺依曼(Neumann,1886)的古典研究认为,公益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利益”,这一思想颇为后世学者接受。 从公益的性质看,Layer(1902)认为, (1) 其具有一般性(Allgemeinheit),即受益者的普遍性; (2) 受益者的不特定性(Unbestimmtheit); (3) “利益的持续性(das Merkmal der Dauer)”,即不似个人利益,非仅存于个人之短暂一生。 Leuthold(1884)断定:公益这一概念并非与私益对立,公益的相反概念是特殊利益。 罗宾斯在讲授休谟、斯密等人的古典经济学时指出:在古典经济学家的文献中,诸如国防、路灯、卫生等能够给一切国民带来无差别的恩惠的设施才满足对政府的公益性要求。 在法哲学上,公益(或称公共福利、公共福祉,common good, public welfare, general welfare)是以个人主义的概念为根基。通常common good基本上包含着全体市民社会的利益和各个人的利益两个要素。从人之本性看,人是社会性动物,同时又是主张个人权利、追求个人利益的自律性动物。人需要群居以形成社会,否则在没有他人的协作、沟通中不能维持物质和精神生活;同时人又是主张自己的自由、权利,追求个人幸福的个人性动物。因此具有这双重属性的人类,一方面保持自己的自由和权利,另一方面又必须尊重他人的自由和权利。这就是宪法上的基本问题。 在十八、十九世纪的西方学术传统上,一般只承认消极意义上的公共利益,即公共利益仅仅具有消极功能。这里的利益(福祉),是指实现个人幸福的基本条件乃至不可缺少的基础。从实现个人幸福的基本条件上看,例如经济的自由,即个人拥有经济活动上的自由权利(营业、或职业选择),以便从经济上使个人独立,从而使个人有可能在精神思想上接近个人主义。相反,倘若不存在经济活动的自由,即在衣、食、住等基本经济生活条件上个人全面地依赖于某一个集团或国家,则不可能产生个人主义。 我們说,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只有在与他人共同组成的社会中才能实现。因此,调整个人和公共利益(福祉)间的关系问题就是公益概念的基本内容。在十九世纪以后,在个人和公共福祉的问题上,最为重要的理论就是格林(Thomas Hill Green,1836-82)所开创的牛津学派(the oxford school)。 在现代的宪法学上,一般认为公共利益乃是以基本人权(即个人的权利)为基础,它“意味着使每个基本人权(个人)得以共存——这一消极目的上的——最小限度的秩序”。通常,公共利益并非存在亦不可能存在具

文档评论(0)

夏天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