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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檀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洪山区块项目招标 ... - 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docx
浦江县檀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洪山区块项目招标代理公开征集公告
为顺利推进浦江县檀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洪山区块项目建设,经项目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公开征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浦江县檀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洪山区块项目,建设单位为浦江县檀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和自筹。本项目位于浦江县檀溪镇中部。主要建设内容:对区块2811亩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包括垦造水田、垦造旱地、旱改水、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高,以及农田水利建设、修复建设田间道路、景观绿化、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规模及招标模式:工程款合计约2.25亿元,拟采用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的形式组织招标。
二、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的招标代理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理能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招标师或造价师资格。
(三)2014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0日期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完成过1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或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的公开招标业绩。
三、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按照附件内容进行申报。
四、审查程序
(一)资格条件审查
由建设单位委托专家负责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二)确定办法
由建设单位在推荐的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三家单位进行谈判(如等于三家的则全部入围,少于三家的则终止本次征集),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按照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务承接情况等综合考虑后,最终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五、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时间:?2017 年11月29 日,下午13:30—14: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二楼投标报名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浦江县檀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坚胜
电话
浦江县檀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
申请文件
申报人名称
日期 (年/月/日)
目录
(一)申请函;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工程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项目的招标文件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等(承接过多个的,建议多报,且尽可能提供可研阶段后的epc项目);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工程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项目的招标文件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等。上述材料中无法反映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务承接情况的,还应提供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承接过多个的,建议多报,且尽可能提供可研阶段后的epc项目)。
申请函
浦江县檀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我公司申报参与浦江县檀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洪山区块项目招标代理公开征集的活动,为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3)执业规范,业绩突出,信用良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我方承诺:
1)申报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
2)如被最终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将严守从业规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按照业主要求认真负责、及时高效地做好代理服务工作。
我公司授权(姓名): (电话): 为本项目的指定联系人。
申报人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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