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一建-水利水电实务-精讲班-31、2016一建水利精讲班第31讲:1F420010-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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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PAGE4页 /共NUMPAGES4页 1F420015 病险水工建筑物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要求  一、水工建筑物实行定期安全鉴定 1.水闸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 2.水库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6~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 3.水工建筑物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4.闸门等单项工程达到折旧年限,应按有关规定和规范适时进行单项安全鉴定。 二、水工建筑的安全类别 1.水闸安全类别划分为四类: 一类闸:无影响正常运行的缺陷,按常规维修养护即可保证正常运行。 二类闸:工程存在一定损坏,经大修后,可达到正常运行。 三类闸:工程存在严重损坏,经除险加固后,才能达到正常运行。(14年考点) 四类闸: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需降低标准运用或报废重建。 2.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 一类坝: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类坝: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三、水工建筑物安全鉴定程序 水工建筑安全鉴定包括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成果审查和安全鉴定报告书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1.鉴定组织单位(水工建筑物管理单位)负责委托满足规定要求的安全评价单位(简称鉴定承担单位)对建筑物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2.由鉴定审定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水工建筑物安全鉴定会,组织专家审查安全评价报告,形成安全鉴定报告书。 3.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安全鉴定报告书。 4.安全评价包括:工程质量评价、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建筑物安全综合评价等。 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建统一的项目法人;要建立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 大中型项目在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后3年内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重点小型项目原则上应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l年内完工并验收。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内容包括: 1.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政府验收包括蓄水验收(或主体工程完工验收,下同)和竣工验收。(13二建) 2.小型除险加固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3.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地)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除险加固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工作。 五、验收前蓄水安全鉴定(变化) 水库建设工程在水库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未经蓄水安全鉴定不得进行蓄水验收。 1.组织 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13年考点)。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与安装、安全监测等单位分别提供自检报告及相关资料,第三方检测单位应提供监测报告。建设各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2.依据 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专题报告、专题报告、设计变更及修改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等。 3.任务 对与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制造与安装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进行评价,提出蓄水安全鉴定意见,明确是否具备蓄水验收的条件。 4.范围 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进水口工程、涉及蓄水安全的库岸和边坡等有关工程项目。 5.重点 检查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制造与安装是否存在影响蓄水安全因素,发现的影响工程安全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并提出工程安全评价意见。 6.主要内容 检查蓄水条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落实情况,复核设计洪水,评价下闸蓄水方案和度汛方案可靠性,地质评价,检查设计变更及其评审程序,检查重点关键部位质量缺陷、事故的处理情况等等,提出工程是否具备水库蓄水验收条件的意见。 7.程序 4个阶段:编制工作大纲、编写自检报告、现场鉴定与鉴定报告编写、鉴定报告审定。 例题: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生鉴定暂行办法》,水库蓄水安生鉴定由()负责组织实施。 A.项目法人 B.施工单位 C.水行政主管部门 D.运行营理单位 【答案】A 1F420016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 自2007年开始对水工程建设实行规划同意书制度。 1.桥梁、码头、道路、管道等涉河建设工程不用办理规划同意书。 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报请审批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的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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