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娟:病历书写基本-规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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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报告单 辅助检查报告单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所做各项检验、检查结果的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报告日期、报告人员签名或者印章等。 体温单 体温单为表格式,以护士填写为主。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号、入院日期、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日期、手术后天数、体温、脉博、呼吸、血压、大便次数、出入液量、体重、住院周数等。 三、打印病历内容及要求 打印病历 打印病历是指应用字处理软件编辑生成并打印的病历(如Word文档、WPS文档等)。打印病历应当按照本规定的内容录入并及时打印,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 医疗机构打印病历应当统一纸张、字体、字号及排版格式。打印字迹应清楚易认,符合病历保存期限和复印的要求。 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四、其它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本规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我部于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同时废止。 附表1 * 首次病程记录2 2.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3.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单纯外(烧)伤、骨折,有病理结果、生理妊娠及同病1年内再次入院者,可免写鉴别诊断。 必须由执业医师书写。 按照段落格式书写。 日常病程记录1 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非执业医师书写的,须有执业医师审核、签字。 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日常病程记录2 日常病程记录内容 病情的变化:主要症状和体征的变化,新的症状和体征,患者的反映,对治疗效果和反应的观察,饮食、睡眠、情绪等一般情况。 对重要化验、特殊检查、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 有关病史的补充资料。 诊疗操作等情况记录。 重要医嘱更改,特别是抗生素使用、停止、更改等病程记录,记录应注明理由、用法和剂量。 家属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和要求等。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1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的记录。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间隔时间视病情和诊疗情况确定,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2 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查房的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每周必须有一次副高以上医师(或科主任)查房。 术前须有主刀查房记录(急诊手术,术前准备门诊完成且由主刀接诊、入院24h内手术可不要求) 术后48小时内主刀医师必须查房一次。 诊疗知情同意记录1 诊疗知情同意记录主要是指非手术病人自入院当天后的72小时内,经管医师必须与患者进行次病情、诊疗措施的告知同意谈话, 并以书面的形式记录在病程录中。 记录内容包括:患者院后的主要病情、重要的体格检查结果、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已采取的医疗措施、进一步的诊疗措施、医疗风险、并发症及预后、患者本人或家属应注意的事项、患者签名、医师签名、谈话日期等。 诊疗知情同意记录2 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下列等情况,如医生对患者的诊断、治疗方案有修改,患者病情发生突然变化,特殊用药,严重的药物毒副反应时,可根据医疗需要进行知情同意谈话、记录。 科室对转入的患者(或患方),在转入后72小时内,应再作一次诊疗知情同意谈话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 应有主持人/记录者双签名。 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记录是指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分别对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进行简要总结的记录。 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 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交(接)班记录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交班或接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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