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防范系统》-精选·课件.ppt

  1. 1、本文档共8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目录 分类和要求 系统功能要求 联动要求 联动要求-续 系统结构 组成 基本原理 基本结构 图解释 火灾探测器 探测器分类表 探测器分类表 使用环境分类 信号类型分类 感烟 感温 感光 复合 智能 分布智能 光电感烟 接线图 技术指标 使用环境 差定温感温 技术指标 使用环境 烟温复合 技术指标 红外光束感烟 用途 手动按钮 消防栓 ⑤短路隔离器 控制器 控制器功能 联动控制 联动控制器 联动控制模块 双切换控制盒。 延时控制器 声光报警器 灭火系统 湿式灭火 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系统图 消防水泵 自动喷淋系统 自动喷淋 ①充水系统: ②充气系统 干式灭火 气体灭火剂 指标解释 气体灭火系统的结构 注意事项 保养注意 干粉灭火器 灭火器 灭火器 使用方法 工程应用 一级和二级保护 三级保护 数量计算和要求 保护面积 设置要求 联动控制 启动灭火系统 设计的有关事项 施工图纸 编写设计说明 举例 举例 气体灭火系统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①当报警控制器接收并确认报警信号后,首先要关门窗、停通风,防止放气时气体外泄; ②启动声光报警器,给出人员疏散逃离信息; ③报警控制器向驱动器发出驱动信号; ④驱动器打开“勿入灯”禁止人员进入;打开“放气灯”告知已开始施放灭火气体; ⑤驱动器给出驱动信号,打开瓶头阀、分配阀,放气灭火。 保养注意: ①一定要注意安全。 ②平时要检查所有按钮、阀门,是否处于正常位 置,防止误操作而造成过失; ③定期检查各器件部件时,要对气瓶严加保护; ④要注意检查气压数据,按期更换气瓶,使气瓶工作于有效期内,使系统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干粉灭火器 : 灭火原理: 利用压缩的二氧化碳吹出干粉(主要含有碳酸氢钠或磷酸氢二铵)来灭火。 适用范围: 可扑灭一般火灾,还可扑灭油、气等燃烧引起的失火。 泡沫灭火器: 灭火原理: 灭火时,能喷射出大量二氧化碳及泡沫,它们能粘附在可燃物上,使可燃物与空气隔绝,达到灭火的目的. 适用范围: 可用来扑灭木材,棉布等燃烧引起的失火. 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和醇、酮、酯、醚等有机溶剂的火灾。 灭火器中还加入了一些发泡剂。打开开关,泡沫从灭火器中喷出,覆盖在燃烧物品上,使燃着的物质与空气隔离,并降低温度,达到灭火的目的。 泡沫灭火器 结构: 内有两个容器,分别盛放两种液体, 硫酸铝溶液 碳酸氢钠溶液 两种溶液互不接触,不发生任何化学反应。 当需要泡沫灭火器时,把灭火器倒立,两种溶液混合在一起,就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 (提醒:平时千万不能碰倒泡沫灭火器) 由于泡沫灭火器喷出的泡沫中含有大量水分,它不如二氧化碳液体灭火器,后者灭火后不污染物质,不留痕迹。 二氧化碳灭火器 : 灭火原理 : 在加压时将液态二氧化碳压缩在小钢瓶中,灭火时再将其喷出,有降温和隔绝空气的作用。 适用范围 : 用来扑灭图书,档案,贵重设备,精密仪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 使用注意: ①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防止手被冻伤。 ②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 ③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使用方法: 一、拔、 二、瞄、 三、压 1)特级保护 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 m)为特级保护对象,应采用全面保护方式。 在超高层建筑物中,除不适合装设火灾探测器的部位(如厕所、浴池) ,均应全面设置火灾探测器加以保护。 8.3火灾防范系统的工程应用 我国建设部规定,应该设置火灾防范系统的建筑未设置或火灾防范系统工程未经验收通过的建筑,均不准入住和投入使用。 8. 3. 1建设的等级划分 按建筑物防火保护等级分类其为四级: 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2)一级和二级保护 高层中的重要建筑为一级保护对象; 高层中的一般建筑和低层中的重要建筑为二级保护对象。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应分别在下述部位装设火灾探测器: (1)走道、大厅; (2)重要的办公室,会计室及贵宾休息室; (3)可燃物品库、空调机房、自备应急发电机房、配变电室、 UPS室; (4)地下室、地下车库及多层建筑的底层汽车库(超过25台车) ; (5)具有可燃物的技术夹层; (6)重要的资料、档案库; (7)前室(包括消防电梯、防排烟楼梯间、疏散楼梯间及合用的 前室) ; (8)电子设备的机房(如电话站、广播站、广播电视机房、中控 室等) ; (9)电缆隧道和高层建筑的垃圾井前室、电缆竖井; (10)净高超过0.8m具有可燃物的闷顶(但设有自动喷洒设施的 可不装); (11)电子计算机房的主机室、控制室、磁带库; (12)商业和综合建筑的营业厅、可燃商品陈列

文档评论(0)

夏天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