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簋銘補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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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 MERGEFORMAT 15 簋銘補釋 裘錫圭 2005年9月,上海的兩家拍賣行曾舉辦“海外回流青銅器觀摩研討會”。會上展出的器物中,有一組器主名的西周中期青銅器。次年就有幾位學者就器寫了研究文章,本文要引到的有以下幾篇: 吳振武《試釋西周簋銘文中的“馨”字》,《文物》2006年第11期(下文簡稱“‘馨’文”。此文於2006年4月寫成,當時曾以打印稿寄給數位同行徵求意見)。 李學勤《伯青銅器與西周典祀》,陳昭容主編《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一輯,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7年9月(下文簡稱“李文”。此文是提交給史語所2006年9月舉辦的“第一屆古文字與古代史討論會”的論文)。 吳鎮烽《器銘文考釋》,《考古與文物》2006年第6期(下文簡稱“考釋”)。 本文想在諸文的基礎上對簋(指《考釋》所謂“一式簋”,有同形同銘的兩件。《李文》稱爲“伯簋”)蓋銘作一些補釋。 此簋蓋銘文圖版見《考釋》59頁(已轉載於本文之末),下面是全銘的釋文: 肇乍(作)朕文考甲公寶彝,其日夙夕用(厥)(馨)香(敦)示(祀)于(厥)百神,亡(無/罔)不鼎(正);燹(芬)夆(芳)(馨)香,則登于上下;用匄百福、邁(萬)年,俗(欲)兹百生(姓)亡(無/罔)不(禀)(厥)臨(逢)魯。孫孫子其邁(萬)年(永)寶用兹彝,其(世)母(毋)朢(忘)。 在文字釋讀方面,除“”二字之釋及讀“鼎”為“正”外,皆據上引諸文,擇善而從,恕不一一注明。 “燹”字,《考釋》釋為“豳”。“燹”、“豳”本由一字分化,前人早已指出,可參看《金文詁林》“燹”字條。 周法高主編《金文詁林》第十二冊,香港中文大學,1975年,5976頁潘祖蔭引周孟伯說、5980頁柯昌濟說。《考釋》讀“豳夆”為“芬芳”: 周法高主編《金文詁林》第十二冊,香港中文大學,1975年,5976頁潘祖蔭引周孟伯說、5980頁柯昌濟說。 豳通芬。《周禮·春官·司几筵》:“設莞筵紛純”,鄭注引鄭司農云:“紛讀為豳”。紛、芬同聲。夆通芳。《史記·項羽本紀》的蠭(同蜂)午,《漢書·霍光傳》作旁午,是蜂旁相通之證。蜂从夆聲,旁从方聲,故夆、芳亦可通。芬芳見於先秦文獻,《楚辭·思美人》:“妒佳冶之芬芳兮,嫫母姣而自好。”《荀子·榮辱篇》:“口辨鹹酸甘苦,鼻辨芬芳腥臊。” 《考古與文物》2006年第6期,59~60頁。此文關於“蠭午”、“旁午”的引證稍欠精確,吳振武先生在《范解楚簡“蒿(祭)之”與李解簋“燹夆馨香”》(出處見下文)中引用此文時加有括注,現鈔錄於下: 武案: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蠭”下曰:“《史記·項羽紀》‘楚蠭起之將’集解:‘猶言蠭午也。’《漢書·劉向傳》‘蠭午並起’注:‘猶雜沓也。’按與‘旁午’同。”(7頁) 其說可從。 《“馨”文》對簋銘“其日夙夕用香示于百神,亡不鼎,燹夆香,則登于上下”之文有解釋。此文釋“”為“馨”,以爲“示”即簋銘的“敦祀”,“是厚祀的意思”,都可從;但將“亡不鼎”之“鼎”“讀作‘丁’,作當、逢講”,將“燹夆”“試讀作‘巡逢’(燹、巡同為精系文部字)”,則有問題。 我在2006年4月讀過吳振武先生賜寄的《“馨”文》打印稿後,曾覆信提出“亡不鼎”之“鼎”似可讀為甲骨祭祀卜辭中屢見的“又(有)正”之“正”,“燹夆”似可讀為“芬芳”。吳先生在正式發表的《“馨”文》的“附記”中提到了此事。他還提到李家浩先生的覆信認爲“簋銘‘燹’當燒講,‘夆’則應讀作蓬蒿之‘蓬’”。 《文物》2006年第11期,61頁。 2007年11月,“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07年會議在臺北臺灣大學舉行,吳振武先生提交了題爲《范解楚簡“蒿(祭)之”與李解簋“燹夆馨香”》的論文。 本文所據為此次會議所發的論文分篇複印本。正式的會議論文集大概不久就能出版。文中對他在《“馨”文》附記中提到的我和李家浩先生覆信的原文作了徵引。 本文所據為此次會議所發的論文分篇複印本。正式的會議論文集大概不久就能出版。 吳先生在此文中表示同意我讀“鼎”為“正”的意見,並補充說: 案甲骨祭祀卜辭中屢見的“又(有)正”之“正”,近年已有幾位學者指出應作合適、適當講,而“亡不正”一語,在卜辭中出現過。原注:參劉釗:〈卜辭“雨不正”考釋——兼《詩·雨無正》篇題新證〉,《殷都學刊》第4期(2001年12月),頁1—2,又載氏著《古文字考釋叢稿》(長沙:嶽麓書社,2005年7月),頁71—78;張玉金:〈殷墟甲骨文“正”字考釋〉,《2004年安陽殷商文明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9月),頁11—16。另參季旭昇:〈《雨無正》解題〉,《古籍整理研究學刊》第3期(2002年5月),頁8—15。卜辭“正”字訓釋,蒙沈培先生指示,謹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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