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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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化工生产技术赛项竞赛规程一赛项名称化工生产技术二竞赛方式本赛项为团体赛每个参赛队由名领队名选手和名指导教师组成组队时应符合如下要求须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且同一学校只能组支队参赛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参赛选手须为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且参赛选手的年龄须不超过周岁即须为年月日后出生的学生凡在往届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化工生产技术赛项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赛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

2016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化工生产技术赛项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化工生产技术 二、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每个参赛队由1名领队、3名选手和2名指导教师组成。组队时应符合如下要求。 1、须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且同一学校只能组1支队参赛,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2、参赛选手须为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且参赛选手的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即须为1991年7月1日后出生的学生; 3、凡在往届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化工生产技术赛项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赛。 4、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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