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组建管理办法.doc

XX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组建管理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PAGE 10 - - PAGE 1 - XX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组建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安全、优质、快捷地保障公务出行,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XX县进一步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县委办〔2016〕111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保障范围 重点保障和服务已参改县机关单位跨区域出差、应急公务活动、调研、重要公务接待、执法执勤、突发事件处置、集体教育活动、抢险救灾等公务活动及乡镇(街道)应急车辆无法保障的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情况。 二、保障措施 1.XX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XX县机关事业后勤服务公司(筹)负责组建XX县公务用车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负责平台的日常管理。平台下设:应急调研用车保障平台、机关应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综合行政执法用车平台、公检法系统用车平台。公检法系统用车平台建成前,公检法系统按规定保留的车辆产权暂保留在各自单位。 2.经费保障。平台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谁租车谁付费”的方式,原则上平台运营自负盈亏。 3.办公场所。平台整体迁驻原县档案局,对信访局、档案局后绿化区域实行整体改造后作为平台专用停车场。县档案局搬迁前县政府会议中心地下室作为平台临时过渡性办公场所,县机关事务局一楼办公室作为应急调研用车保障平台临时过渡性办公场所。 4.规模编制。平台车辆实行编制化管理。平台从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中优先选取,车型以小轿车、商务车、中巴车为主,适当配备部分越野车、小型货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平台车辆产权一律划转到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并按规定更换统一专门号段车牌。由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原产权部门共同做好车辆资产划拨工作。车辆统一张贴“XX公务用车”标识、安装车辆定位系统,综合行政执法用车统一喷涂“行政执法”字样。 三、保障办法 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分类派遣、收取费用”的原则按需提供车辆保障。 (一)应急调研用车保障平台。除县域外公务保障,主要保障县四套班子参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来宾接待、工作调研,以及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机要通信等公务活动用车。调研用车用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基层调研等公务活动。由县四套班子领导所在办公室主任审批,联络员填写《XX县公务用车审批(联系)单》(详见附件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用车,可先由县领导电话指派,事后补办审批程序。 (二)机关应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主要保障和服务县级机关参改单位县域外公务。在市、县机关机要应急用车使用和公务用车租车范围口径政策未明确前,参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机关机要应急用车使用和公务出行租车范围口径的通知》(X车改办〔2016〕9号,暂按以下范围和口径派车。由用车单位负责人审批,联络员填写《XX县公务用车审批(联系)单》。? 1.各单位应急、抢险、救灾、防汛、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紧急公务活动。 2.因时间或公共交通条件等所限,无法及时参加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组织的重要会议或县领导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 3.跨部门联合督查、检查、考核等集体公务出行。 4.用于接待外宾、外省、外市、外县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 5.随县领导参加的调研活动。 6.单位统一组织的10人以上集体教育活动。 7.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下用车。 (三)综合执法用车平台。主要保障除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外,其他一般执法执勤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的执法执勤和应急公务用车。由用车单位主管单位负责人审批,联络员填写《XX县公务用车审批(联系)单》。?派车范围和口径: 1.用于县委、县政府集中组织的执法执勤检查。 2.用于行业部门集中组织的执法执勤检查。 3.用于经过严格审批程序批准使用的执法执勤公务。 4.用于紧急执法执勤公务,可先用车后补办审批手续。 5.用于一般公务用车及应急车辆无法保障的特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情况。 经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获得执法执勤车辆长期相对固定使用权的单位,司勤人员、车辆运行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使用单位有对车辆进行年审、维修、保养的义务。执法执勤车辆长期相对固定使用权随不同阶段的任务需求,可动态调整变化,原则上最短周期1年。 乡镇(街道)、公检法系统应急机要用车原则上不再由服务平台调配,统一由单位在保留的应急、执法执勤车中调配解决。因举办或参加国家、省级和市级的大型活动(会议)或重要专项任务,平台应急车不足以保障时,经县县级机关事务局审批后可以临时租用社会车辆,并优先租用新能源车辆。 四、操作流程 建立由“公务用车预约平台”、“GPS车载定位系统”、“调度监控中心平台”、“车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四部分组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jdxl201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