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首饰评估讲稿》课件.ppt

  1. 1、本文档共14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珠宝首饰评估 课程性质: 《珠宝首饰评估》是宝石及材料工艺学本科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是结晶学与矿物学、岩石学、晶体光学、有色宝石学、钻石学、市场营销学的后续课程。 珠宝首饰属于特殊资产,既具有有形资产的特征,又具有无形资产的特征。 珠宝首饰评估专业性很强、技术含量高,不仅需要评估理论、方法和市场方面的知识,而且还需要珠宝鉴定分级的知识。 课程教学的目标: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同学掌握珠宝首饰评估的:   基本原理;   评估的基本方法;   评估的程序;   评估报告的内容;   评估报告的编写等内容。 课程推荐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1.建议教材 张蓓莉等,2001,《珠宝首饰评估》,北京:地质出版社。 丘志力等,2003,《珠宝首饰系统评估导论》,武汉: 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 2.教学参考资料 陈华、杨立信、丁晓红等译,1999,《高级珠宝评估师及估 价理论教程》,北京:美国评估师协会。 张蓓莉等,2000,《如何编写评估报告》,北京:中国宝石。 王雅玫等,2004,《钻石宝石学》,北京:地质出版社。 张蓓莉等,1997,《系统宝石学》,北京:地质出版社。 朱而勤等,1995,《评估钻石的价格因素》,北京:珠宝科 技。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材料编写组编,2000,《资产 评估学》,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第一章、 绪论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 评估学的发展历史,理解评估学的概念、 分类。一些关键的定义要求掌握。 本章的重点:着重掌握基本概念。 (一)评估专业的演变 (二)基本概念 (三)评估师的素质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资产评估业的演变 一. 资产评估业的发展  资产评估是一种经济中介签证服务行业, 国外已有100年的发展历史。  两大主流: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       美国(加拿大、日本等)  英国以不动产为主,美国覆盖各类资产。 美国评估师协会(ASA) 1.成立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1936) 2.目前有近万名会员, 3.八十年代开始了珠宝评估的研究 4.是目前北美影响最大的评估专业性团体 1981年国际资产评估委员会成立,近50个会员国。 美国1987年制定了《专业评估执行统一准则》目前已被加拿大、墨西哥、俄国、东欧等国采用,我国也引进了这个准则。        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阶段):   从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开始起步。 1989年9月 《关于在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暂行规定》。 1991年11月 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3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 1995年我国加入国际资产评估委员会。 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现状) 2000年4月18日 中评协和中注协合并重组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部的司局级事业单位,行业自律组织。 2000年12月31日止,注册资产评估师13420人,资产评估机构2546家(专营机构865家,兼营机构1681家)。 2002年成立首家珠宝首饰专业评估机构。 2003年,中评协与中注协独立。 二.国际珠宝首饰评估业的发展 20世纪70年代,宝石投资、避税捐赠和易货交易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对珠宝首饰评估的需求迅速扩大,促进了珠宝首饰评估业的发展。 80年代以来,资产评估业在世界范围内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时期。珠宝首饰评估从动产评估中分离出来,成为资产评估的六大系列之一。  国际资产评估六大系列: 房地产、     机器设备、   企业整体价值、  动产、   无形资产、    珠宝首饰  中国珠宝首饰评估业的现状  80年代末,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扩大,中国的资产评估业应运而生成为一个新兴的行业。 90年代中期,大量国营珠宝公司倒闭,引发了对珠宝资产置换和企业资产评估的大量需求。    珠宝首饰评估的市场需求: 拍卖 典当 银行抵押贷款 企业融资 清算 税收  第二节、基本概念 一. 财产 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 大体上,财产有三种,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即知识产权)。 财产的最大特点是: (一)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任何人不经财产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财产,否则就是非法侵犯权利; (三)财产所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诸如公司这样的法人。 我国的《民法通则》对上述的内容也有相应的解释: 有形财产(又

文档评论(0)

咪蒙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