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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造价员考前培训补充资料(二)-基础知识.pdfVIP

2014年造价员考前培训补充资料(二)-基础知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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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造价员考前培训补充资料(二)-基础知识.pdf

(基础知识) 说 明 根据“上海市2014 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要求,整理编印了《2014 年造价员考前培训补充资料(二)》,其中包含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请每位 造价员学员在参加本校造价员基础知识课程和各专业实务课程培训时,务必将印发的补充 资料带齐;参加基础知识课程培训时,请将新增的实务课程补充资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带上,以免对您的听课造成不便,谢谢。 上海学尔森教学部 2014 年11 月13 日 目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4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11 造价员基础知识补充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9 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 12 月 1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 号发布。该《办法》共 27 条,自 2014 年 2 月 1 日起 施行。原建设部 2001 年 11 月 5 日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 号) 予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16 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已经第9 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自201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2013 年 12 月 11 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 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 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 进行工程结算,以及签订和调整合同价款等活动。 第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 管理。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 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 第六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金 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 清单计价。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 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 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工程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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