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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31气田开发工程项目工程情况说明
丽水36-1气田总体开发方案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加速东海天然气资源的开发,促进清洁能源在沿海地区的使用,根据2008年9月3日浙江省省长吕祖善与中海油总经理傅成玉关于丽水气田开发的会议精神,油气资源计划在温州登陆上岸。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东南部约150km处的海域,由海上工程和陆上工程两部分组成。海上工程包括新建1座综合平台(共设9个井槽,包括4口生产井、1口备用井和4个备用井槽)、铺设1条海底油气混输管线连接CEP平台至霓屿岛路上终端、铺设1条海底输气管线连接霓屿岛路上终端至龙湾登陆点。陆上工程包括新建1座霓屿岛陆上终端,从龙湾登陆点铺设1条陆上输气管道连接至龙湾分输站。海上工程已由国家海洋局批准,陆上项目现进行选址申报。本项目立项手续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同选址申报一同进行。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丽水36-1气田项目的建成:能够完善浙江天然气管网布局,构筑“多气源——环网”的总体格局;该工程天然气产品能够为温州生产和生活提供保证;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是保护环境,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天然气是一种节能高效能源,推广使用,对于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节约社会成本具有积极意义;天然气是一种经济能源,比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实际支出要经济,能够实现经济效益;有利于下游不同用户的合理利用资源,满足温州市内天然气的需求及化工基地的需要,推动城区现代化步伐,促进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区域经济发展;实现天然气和石油化工发展战略有着重要意义。
正对丽水36-1气田项目,已经分别从地形地貌条件、工程地质条件、水温条件、气象条件等自然地理特征条件和区域地质、区域断裂构造、地震条件、不良地质条件、资源影响评价等地质条件进行了全面评价,认为该项目建设条件是可行的。
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丽水36-1气田总体开发方案建设项目静态总投资折合人民币为407,540万元(其中美元为13,129万元,人民币为317,846万元)。其中勘投资19332万元,开发投资363520万元,包括工程设施费、钻完井费、地质油藏研究费、生产准备费等,弃置费24688万元。经济评价内部收益率(不计勘探投资)为7.7%,经济年限为10.5年,故而本项目具有开发价值。
丽水36-1气田陆上终端处理厂位置距离海上平台约127km,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霓屿街道正岙村C-2地块,站址东西侧临海,西岸为围垦区,东侧设置挡浪墙,南侧山头留为景观带。建设用地面积16.71万平方米,折合250.7亩,站址设计标高为7.35m,终端站围墙内占地112587m2,折合168.88亩,围墙外为山体边坡54513 m2,折合81.82亩。对生活区的界定以库房与车库之间的围墙为界,围墙以北为生活区,以南为生产区。其中工程生产区占地99817.39平方米,生产区主要设施包括:天然气进出站装置区;主装置区;CO2回收利用装置区;产品储罐区;产品装车区:产品装车等设施;焚烧炉区:焚烧炉及分液罐等设施;10KV变电所及中控室;辅助生产区:维修车间、化验综合楼、库房、水处理间等;消防及循环水区:消防泵罩棚、循环水泵罩棚、冷却塔、消防水罐等设施;锅炉区及导热油区:蒸汽锅炉系统、导热油系统等设施。工程生活区占地15769.32平方米,生活区主要设施包括:现场办公室、办公设施、安全保障、日常支持及卫生急救服务。其中综合楼1栋,占地1035.12平方米。综合楼中包括办公楼、生活楼。食堂及活动中心1栋。其中包括羽毛球场、篮球场、小型5人的足球场等。
4、规划衔接情况
洞头县总规中该地块属于山绿地,洞头总体规划修编已经纳入温州市总体规划修编。温州市正在启动温州市总规修编,下一步将启动洞头总规修编,洞头县县政府已经将布袋岙纳入总体规划中。根据《温州市洞头县霓屿街道布袋岙片区于及近期实施区块控制详细规划》,本项目拟选址在洞头县霓屿街道正岙村C-2地块,该地块位于街道西南角,控规中该地块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控规要求。
项目与《洞头县电力发展“十一五”规划》,《“瓯江口电网发展规划工程--半岛部分”规划》,《洞头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划进行了衔接,均符合相关规划。
5、关于与城镇规划和建设的衔接:
项目实施要与城镇道路交通、水、电、电讯、消防、环卫、防灾等各相关专项规划和建设相衔接。
交通:根据《洞头县交通一十五规划》本工程对外交通条件较好,水路、公路均可利用。
水:施工用水主要从当地市政管网接入并结合当地山塘小水库供水。
3、电:附近有10KV供电线路经过,考虑接电网供电。
4、电讯:本项目电讯可利用西侧东屿村现有通信网络接入。
5、消防、环卫、防灾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专项内容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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