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强化用地管理依法合规审批
★ 中国土地资源的特点 ※中国土地资源的特征: 1、土地辽阔,类型多样; 2、山地多,平地少,耕地、林地比重低; 3、土地资源丰富,农业用地绝对数量多,人均占有量少; 4、部分土地资源质量不高,土地退化现象严重,宜林地较多,宜农地较少,后备的土地资源不足。 5、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地区间差异显著。 ★中国的土地资源状况及利用状况《 ( 2013年中国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报告 》 2014-04-25 11:19??来源:中国报告网) ??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农用地64646.56万公顷(96.9698亿亩),其中耕地13515.85万公顷(20.27亿亩),林地25339.69万公顷,牧草地21956.53万公顷;建设用地3690.70万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19.92万公顷。 2012年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图 ★中国的土地资源状况及利用状况 2012年,全国因建设占用、灾毁、生态退耕等原因减少耕地面积40.20万公顷,通过土地整治、农业结构调整等增加耕地面积32.18万公顷,年内净减少耕地面积8.02万公顷。 2009-2012年全国耕地面积变化情况 ★中国的土地资源状况及利用状况 2009-2012年耕地增减变化情况 ★山西省征收土地费用的标准 关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005年10月,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公布:《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面,182号令规定的分配比例基本上是8:2。 2、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七 条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农民集 体所有土地的,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人民政府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报设区的市 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四)临时用地的审批 ●2014年10月24日下发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4]33号),取消和下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关于“?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省本级的审批权。 ★2006年7月7日,温家宝总理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71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关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1、资金扶持:作为生产生活补助发放给移民个人;2、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山西省征收土地费用的标准 1、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2013.5.31)执行。 具体内容:晋政发[2013]22号文件所确定的标准适用于省内除基本农田以外的集体农用地。在同一区域内,耕地中的水浇地、水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增加2倍执行,旱地和园地按公布的补偿总倍数执行,林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减少2倍执行,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的基础上减少4倍执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和军事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按法定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