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培训系列逾期追偿法律风险热点分析与创新.pptxVIP

小贷公司培训系列逾期追偿法律风险热点分析与创新.pptx

  1. 1、本文档共19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小贷公司培训系列逾期追偿法律风险热点分析与创新

逾期追偿+金融创新 法律风险热点分析;信贷风险管理不局限于具体某一阶段。 风险管理应在业务的每一个环节均得到体现。 沿着流程模块,每一个环节均对不同的风险进行选择、过滤以及管理,以最终达到“风险可控”的目的。 ;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分析 思考: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取决于什么? 人品 + 违约成本 主动的还款意愿和被动的还款意愿 你所做的是如何增加借款人的违约成本,间接增加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显性的违约成本 逾期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 ;隐性的违约成本 如何增加借款人的隐形违约成本? 当借款客户出现逾期后,如何应对? 1、对自身权利基础进行客观分析 2、正确评估借款客户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如何分析自身权利基础 借贷法律关系是否成立? 担保法律关系是否成立? ; 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两个必备条件: 借贷合约 资金交付 解读 《借款合同》要点 ;资金交付三环节: 付款 收款 还款 (思考:预扣息问题、管理费与居间费) ;出借人;出借人;出借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解读: 《指示付款函》 《代付款声明函》 ;关于利息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 当被执行财产上同时存在着抵押和查封时, 应当如何处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该规定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该规定以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作为确定主持分配法院的依据”. 先采取保全查封措施的法院在相关案件未判决(裁决)或裁定生效前不能对查封财产行使处分权。《执行规定》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系为执行财产保全裁定,具体分配应当在该院案件审理终结后进行。但二者又可相互转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 自2016年4月14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 一、 执行过程中,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冻结法院负责处分查封财产。 1、但已进入其他法院执行程序的债权对查封财产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优先权 2、自首先查封之日起已超过60日, 3、且首先查

文档评论(0)

celkhn030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