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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主义治理基于组织间关系分析

机会主义治理基于组织间关系分析   摘要:信息不对称、合同不完备与依赖不对称是诱导机会主义行为的主要因素,机会主义行为主要表现为责任逃避、拒绝适应、主动违背、强迫让步与信息扭曲等形式。通过伙伴选择、激励设计、事后监控、信息网络与社会化机制等,能够有效地解决组织间关系中机会主义的治理问题。   关键词:组织间关系;机会主义;治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 F271 文献标识码:A      Analysis of Governance of Opportunism in Inter-organizational Relationship   LIN Jian-zong   (Department of Business, Xiame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Xiamen 361005,China)   Abstract:Asymmetric information, incomplete contract and asymmetric interdependence are the main determinants that induce opportunistic behavior,whose main forms are obligation shirking, refused to adaption, active violation, enforcing concessions and information distortion. Therefore, we can effectively resolve governance problem of opportunism in inter-organizational relationship through partner selection, incentive design, post-monitoring, information network and socialization mechanism.   Key words:inter-organizational relationship; opportunism; governance mechanism      一、 机会主义的诱因      信息不对称、合同不完备、依赖不对称是诱发组织间关系中机会主义行为的主要因素,增加了交易关系的复杂性和风险性。   1.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诱发机会主义行为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少的一方没有足够能力辨别信息的真伪以及合同是否得到完全履行。因此,“激励”机会主义者通过各种信息扭曲的行为寻求自利。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合同是否得到遵守难于得到准确判断。   2.合同不完备。从理论上讲,如果能对组织间关系中的各种可能情况做出详细的合同条款规定,并制定相应的监督和处罚机制,就能有效地避免机会主义行为,但实际上是难以做到的。根据有限理性的观点,由于存在不确定性以及无法准确度量合同绩效等原因,合同是不完备的。因此,组织间关系中的某一方容易利用合同的漏洞,“被动式地”逃避非合同明确规定的责任,或“主动式地”利用合同的漏洞改善自身的交易条件和地位[1]。例如,拒绝根据合同精神、惯例和非正式协议等调整合同以适应意想不到的环境变化,或强迫对方做出让步。   3.依赖不对称。非对称相互依赖是组织间关系的常态,体现出各参与方的相对权力。一方面,依赖程度低的一方并不担心另一方会采取“针锋相对”的报复策略,因而有较强的机会主义倾向;另一方面,根据抗拒理论的观点,依赖程度高的一方也会采取某些机会主义行为以对抗因依赖性所导致的风险[2],摆脱因依赖性所强加的约束。造成依赖性的原因有多种多样,但主要是涉及“专门性资产投资”和“锁定”的问题。当关系中的某一方对专门性资产进行投资时,就会产生可占用“准租”问题,可能在缔约后被“敲竹杠”。      二、机会主义的表现形式      判断一种行为是否是机会主义行为,应该考察其是否违背了一般交易关系的准则、规范、惯例、非正式协议等,其核心是他们在“寻找自利”的过程中,是否使用“狡诈”的手段。机会主义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本文认为机会主义行为主要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   1.责任逃避。虽然机会主义者没有明显违反合同条款,但由于缺乏相关明确规定或存在合同上的漏洞,他们可能利用信息优势逃避应主动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合同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是导致“责任逃避”行为的主要因素。   2.拒绝适应。由于合同无法预见所有可能的变化,因此需要适时地调整合同条款以适应这种变化,机会主义者可能利用对方的过度依赖,拒绝修改合同以牟取自身利益。合同不完备和依赖不对称是诱发这种机会主义行为的主要因素。在这种行为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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