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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必威体育精装版)考前必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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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负责。
建造师管理体制原则:遵循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1)“建设部”负责对全国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监督管理;(2)国务院各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3)各省建设厅负责本省和本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原则:遵循“分级别、分专业”的原则。一级设置10个专业,二级6个。
注册建造师制度体系:由“1+6”个文件构成:“1”为《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执业制度体系:由“1+3”个文件构成:“1”为《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3”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和《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六大标准:职业实践核准(含职业道德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
考试管理:一级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二级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省组织命题考试。考生也可选全国统一考试。
注册管理:1、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2、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也为3年。3、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执业、致项目损失,由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执业管理:1、一建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建造师名义执业。二建师可在全国以二级建造师名义执业。2、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由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3、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本专业建造师担任,其中大型项目负责人须本专业一级。
不予注册的情形: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年龄超过65周岁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继续教育管理:1、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课60,选修课60(公共课30,专业课30);2、注册两个以上专业,除接受公共课教育外,还接受相应专业的专业课各20学时继续教育。3、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可作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证明。
信用档案管理:1、建造师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2、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监督管理:1、县级以上“建管”部门,对建造师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2、国务院“建管”部门应当将注册信息告知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管”部门。3、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管”部门应将注册信息告知市、县“建管”部门。
2Z201020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除人大制定外,还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下列法律部门:一、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主要表现形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包括: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附属的低层次的法律。二、民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主要由《民法通则》和“单行民事法律”组成;单行法律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三、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原则,民法许多规定也通用于商法。四、经济法:调整国家在行政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五、行政法: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社会关系的法律;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六、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是法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七、自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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