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培训教材-工资福利讲义(幻灯片 57页).ppt

人力资源培训教材-工资福利讲义(幻灯片 57页).ppt

  1. 1、本文档共5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五、生育待遇制度 生育待遇制度是国家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制度。这项制度包括假期、假期待遇和医疗服务三部分内容。 这是保障妇女权利的一个方面,也是国家对下一代的关怀。 (一)假期:产假的时间和产假待遇在各个历史阶段有所不同。一九五五年以来,一直执行国务院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发布《关于女工作人员生产假期的通知》。近年来,按照国务院提倡和鼓励计划生育,晚婚晚育等政策,对产假待遇 作了相应的修改。国务院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一日第9号令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另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劳险字[1988]2号《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 的通知》规定: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观定处理。 四、本通知自1988年9月1日起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8)黔府办函199号文规定;我省现行女母:工晚育产假延长至120天;晚育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执行产假半年的规定。按《贵州省计划生育试行条例》规定,晚婚晚育,是指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的初婚夫妻,晚婚后怀孕生育或年满24周岁后生育第一孩子的妇女。 我省二00一年八月一日实施的《贵州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一方或双方晚婚、晚育的,可享爱下列休假。 1、晚婚假:国家规定职工婚假为3天,晚婚的,再增加10天,共计13天: 2、晚育假:在产假期间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女方除享受《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产假90天外,再增加30天,共计12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0天外,再增加90天,共计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 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的,自手术之日起,可享受下列节育手术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重体力劳动者,一周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4、单纯榆卵管结扎,休息21天: 5、人工流产,休息14天;人工流l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30天;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16天: 6、中期终止妊娠,休息30天;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40天。 (二)产假期间的的生活待避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由所在单位照发工资。 (三)医疗服条: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从医疗费内开支。 六、疾病待遇制度 疾病待遇制度是职工因患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或所在单位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疾病待遇制度包括患病期间的医疗待遇和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两部分内容。 (一)医疗待遇: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期间从医疗费用方面给予的物质帮助。政务院一九五二年《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和《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中规定:自一九五二年七月份起,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革命残废军人,将享受公费医疗预防的待遇。上述人员在患病就医时,除自己负担挂号费和部分营养滋补品费用外,医疗费全部由国家负担。这项工作主要由卫生部门管理。在执行中,一些地方出现漏洞,有的超过了经济力量许可的承受能力,随着财政体制的改革,各地的卫生部门、财政部门自己制定了一些限制规定。按医保规定办。 根据黔人福(95)8号文件规定: (1)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 (2)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病假期间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的,工资照发。 (3)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病假期问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60%;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满三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3****7116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