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规范《DL477-1992-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pdf

规范《DL477-1992-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pdf

  1. 1、本文档被系统程序自动判定探测到侵权嫌疑,本站暂时做下架处理。
  2. 2、如果您确认为侵权,可联系本站左侧在线QQ客服请求删除。我们会保证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应急电话:400-050-0827。
  3. 3、此文档由网友上传,因疑似侵权的原因,本站不提供该文档下载,只提供部分内容试读。如果您是出版社/作者,看到后可认领文档,您也可以联系本站进行批量认领。
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 477—92 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2-02-19 批准 1992-07-01 实施 1 总则 1.1 为加强农村低压电网的安全管理,严肃安全作业制度,保障从事农村低压电气工作人员 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规程。 1.2 本规程规定的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分为: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 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 及以下者。 1.3 低压作业执行本规程;高压作业执行 DL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 气部分)及DL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的高压部分。 1.4 本规程适用于县级及以下农村进行低压电气工作的人员。 1.5 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本规程, 并严格地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1.6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均有权予以制止。 1.7 对模范执行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对造成责任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刑事处分。 2 基本要求 2.1 电工 2.1.1 电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经医师鉴定,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检每两年一次) ; b.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本规程及有关规程、规定; c.学会紧急救护法(见附录A) 。 2.1.2 电工必须经过考试并合格,由县级电力部门颁发电工证,方可从事电气工作。 2.1.3 凡持有电工证的电工,每年按本规程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申请补 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收回电工证。 2.1.4 电工必须熟悉所管辖的电气设备。单独工作的电工必须有实际工作经验。 2.2 电气设施 2.2.1 所有的低压电气设备和配电室,均应符合部颁DL499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要 求。 2.2.2 配电室应备有合格的安全用具和消防器材。 2.3 设备安全标志 2.3.1 三相电力导线 A 、B 、C 三相的相别,应分别以黄、绿、红色标志表示;低压电网中 性线(N) 以淡蓝色标志表示〔TN-C 系统的保护中性线(PEN) 以竖条间隔的淡蓝色表示〕;接地 线( 明敷设部分) 以深黑色标志表示。三相三线制或三相四线制导线应在下列地点标明相别: a.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套管端部; b.配电室进出线穿墙套管内外侧; c.配电室(箱)盘(屏)母线和引下线; d.配电室(箱)外第一基电杆; e.线路分支干线和分支线的第一基电杆; f.线路转角杆; g.线路干线、分支干线和分支线的末基电杆; h. 电缆或地埋线进出线端部。 2.3.2 开关和刀开关(刀闸) 的分、合位置标示牌应清楚、正确。合闸位置的标示牌为红色, 在红底色上写明白色的“合”字;分闸位置的标示牌为绿色,在绿底色上写明白色的“分” 字。 2.4 巡视检查 2.4.1 电工在巡视检查时,禁止攀登电杆或配变台架,也不得进行其它工作。夜间巡视检查 时,应沿线路的外侧进行;大风时,应沿线路的上风侧进行,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发现倒 杆、断线,应立即设法阻止行人不得靠近故障地点4m 以内,并派人看守,同时应尽快将故 障点的电源切断。 2.4.2 电工在进行事故巡视检查时,应始终认为该线路处在带电状态,即使该线路确已停电, 亦应认为该线路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2.4.3 巡视检查配电装置时,进出配电室必须随手关门。配电箱巡视完毕须加锁。 2.4.4 在巡视检查中,如发现有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应采取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其它临 时性安全措施。 2.4.5 电工巡视检查设备时,不得越过遮栏或围墙。 2.5 电气操作 2.5.1 低压电气操作应填写操作票(见附录D) ,但只停(送)一条分路且操作项目不超过3 项的 可不填写操作票。凡有挂、拆接地线的操作,均应填写操作票。操作前,应按低压系统模拟 图板和操作顺序检查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和开关、刀开关的分、合位置。操作完毕后, 应进行全面检查。 2.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ormition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