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规范《DL5053-1996-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pdf

规范《DL5053-1996-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pdf

  1. 1、本文档被系统程序自动判定探测到侵权嫌疑,本站暂时做下架处理。
  2. 2、如果您确认为侵权,可联系本站左侧在线QQ客服请求删除。我们会保证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应急电话:400-050-0827。
  3. 3、此文档由网友上传,因疑似侵权的原因,本站不提供该文档下载,只提供部分内容试读。如果您是出版社/作者,看到后可认领文档,您也可以联系本站进行批量认领。
查看更多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页码,1/27 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Design code of labour safety and industrial bygiene for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DL 5053—1996 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东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电力工业部 劳动部 施行日期: 年 月 日 1996 12 1 关于发布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 工业卫生设计规程》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电技[ ] 号 1996 566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力局, 规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 力行业标准 《火力发 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经审查通过,批准为强制性标准,现予发 布。 其编号为:DL5053—1996 该标准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1996 12 1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 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并抄送 力工业部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力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 动 部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1 总 则 1.0.1 工程设计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严格执行 《劳动法》中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 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1.0.2 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防护设施,必须贯彻在各专业设计中,做到安全可靠,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 的安全和健康。 1.0.3 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境内一切生产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的燃煤火力发电厂。 1.0.4 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工程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的规定。 2 一 般 规 定 2.0.1 发 厂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的《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 2.0.2 发 厂各阶段设计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方面论证的内容。 初步设计,应有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专篇( 以下简称“专篇”),其内容深度应符合有关的规定。 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所确定的原则,进行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工程设计。 2.0.3 扩建、改建工程设计文件中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专篇,应对电厂原有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作出 评述。 2.0.4 引进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国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ormition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