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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技巧和险防范
[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产生的 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 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案例启事] 怎样解决违约赔偿问题? (八)怎样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 [案例再现] 约定了仲裁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1995年1月4日,山东电梯公司与香港福祥泰公司合订一份《电梯买卖合》同该公司条款的争议解决办法约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执,由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执经友好协商得不到解决时。则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后由于电梯质量问题香港福祥泰公司拒付货款,山东电梯公司于1997年10月6日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香港福祥泰支付电梯款1032万元。问:青岛中院有权受理该案吗? [案例点评] · 有权受理,因为法院就是受理案件的。 · 无权受理,因为合同中订立有效的仲裁条款,排除了 法院的管辖。 [法律知识]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具备三项内容”“请求 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者缺一不可,否则 仲裁协议无效。 司法界的“或裁或审”制度 [案例启事] 订立仲裁条款的利和弊 [法律知识]《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九)怎样约定法院管辖条款? [案例再现] 法院查而不封,煮熟的鸭子飞走了 2003年浙江新型建材公司与广东建筑公司签订新型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若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2003年11月广东建筑公 司共欠浙江新型建材公司货款92万元。浙江建材公司通过广东律师向广东建筑公 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03年11月17日法院前去广东建 筑公司开户行广东××银行查询得知,该公司有银行存款75万元。法官随即告知 银行工作人员说下午要前来冻结该帐户,下午法官再次前往该帐户资金余额只剩 一元钱。 《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 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 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 (1996年9月12日 法发[1996]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第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 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约定的, 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 付货物,且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 案件管辖。 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案例启事] 怎样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地? [法律知识]《民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 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 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复函》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该约定可认为 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 该约定应为有效。若当事人已分别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应由先立案的人 民法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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