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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上海市完全丧劳人员提前退休相关政策解读.ppt
;目 录;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2、《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
3、《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沪劳保福发[2001]34号)
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因病、
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修订本)》的通知 (沪劳保福发[2001]2号)
5、《本市因病丧劳提前退休(职)审批工作规范 》(沪人社养发[2010]43号) ; 办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3、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为2年以上);
4、单位职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 申办条件:
1、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为申请提前退休(退职)等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
2、男性年龄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0周岁。
◆ 申请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上海市因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申请表》。
2、精神科鉴定需提供五年以上确诊病史和各级精神卫生中心就诊的挂号卡复印件。
3、曾住院治疗的被鉴定人(如恶性肿瘤、心血管支架置入患者等),参加鉴定时需提供医院复印的出院小结、手术后病理报告等,并加盖“病史复印专用章”。
4、其他疾病须提供两年以上的治疗病历记录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办事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因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申请表》和350元鉴定费交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送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安远路45号)进行书面申请和预约。
2、分公司缴费后,个人请等待上海市劳动鉴定中心电话通知,按通知的时间、地点自行前往上海市参加医疗检查或鉴定。
3、鉴定后,鉴定结论书将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挂号信寄发本人。
◆ 办理期限:
从上海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正式受理之日起至出具鉴定结论书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注意事项:
1、单纯性高血压、糖尿病等不能作为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依据,其并发症可按相应科目申请鉴定。
2、脑血管意外和骨科手术患者,需经半年以上康复治疗后方可申请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 其他:
1、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书》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作出后,如病情发生变化,被鉴定人或单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再次提出申请时间必须距上次作出鉴定结论日期六个月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神经科: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障碍,IQ测试≤45
。;◆ 精神科:
1、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2、患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3、难治性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4、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
5
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5、智能障碍,IQ测试≤45。;◆ 骨科:
1、强直性脊椎炎造成脊椎关节骨性融合、生理弯曲消失,脊椎功能严重障碍,导致自主移动困难者。
2、颈胸椎或腰椎强直性脊椎炎伴髋关节强直。
3、非稳定型颈椎滑脱须手术固定或外固定者。
4、椎管狭窄造成上下肢体功能严重障碍,导致自主移动困难者。
5、三肢瘫或二肢瘫且其中一肢肌力3级。
6、双腕关节强直伴指关节强直,不能完成抓握动作。
7、一侧肩肘两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8、下肢膝关节以上部分截肢。
9、双足或双踝关节畸形伴功能严重障碍无自主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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