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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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2-13 发布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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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代替
  •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811-2010
  •   |  1998-07-02 颁布
  •   |  1999-06-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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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811一1998 前 言 本标准是对GB811 89的修7 本标准与GB811-85)有关章、节差别如下: 第 4章,原标准头盔按性能要求分甲、乙两种;现改为按头盔结构和性能分全盔与半盔,每种又分成 小、中、大三个规格尺寸。 第5章,对头盔通风孔、壳体内外表面突出物等提出新的要求;明确了上、下视野及头盔质量要求; 对全盔增加了护 目镜抗冲击强度及透过率性能要求。 第6章,规范了检验方法;增加了护目镜抗冲击强度及透过率的检验 第7章,修订了检验规则;删除了与现行法规不相符的条款。 第8章 增加 了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811-890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由空军第四研究所负责起草,公安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河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所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月 福生、徐建仁、魏光松、李云鹤、俞春俊、杨家森。 本标准 1989年 2月首次发布。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国家标 准 GB 811-1998 摩托车乘员头盔 代替GB811-89 Helmetsformotorcycleuser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基本结构、种类和规格、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坐人员(二者简称乘员)佩戴的头盔。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的可能性。 GB10000-88 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门 摩托车乘员头盔(以下简称头盔) 保护摩托车乘员头部的装具。 3.2 壳体 头盔的外层结构。 13 缓冲层 吸收冲击能量的适体垫层。 3.4 舒适衬垫 保证头部佩戴舒适的衬垫。 I5 佩戴装置 保证头盔牢固地佩戴于头部的部件 3.6 护 目镜 遮挡眼面部又不影响观察的眼面部防护部件。 3.7 护 目镜透过率 透过护 目镜可见光的光通量与人射光通量之比。 I8 全盔 指壳体与缓冲层能覆盖保护区,能对眼、面、下领部起保护作用 其壳休与护领部件为一整体结构的 头盔。 19 半盔 指壳体与缓冲层能覆盖保护区的头盔。 110 基础平面 国家质.技术监份局 1998一07一02批准 1999一06一01实施 GB811一1998 由左、右耳屏点和右眶下点确定的水平面,也称头水平面,即图1中O-O平面 右耳屏点 右吸下点 图I 基础平面(O-O)侧视图 3.11 参考平面 距基础平面以上一定距离的平面,该距离由头型型号决定,见图2及表 1。 3.12 试验头型(以下简称头型) 检验头盔时,模拟人头部几何外形和力学性质的头部模型。 3.13 试验区 头盔的检验范围,即图2中的A-A以上部位。Z-Z,为中央垂直轴 图2 参考平面和试验区(A-A以上部分)侧视图 表 I 不同头型型号的基础平面和参考平面 plr勺1 头 型 型 号 y X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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