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税收管理风险管喂理指引.docVIP

  1.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个体税收管理风险管喂理指引

PAGE 23 - 附: 个体税收管理风险管理指引 (一)漏征漏管风险 1.风险描述 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税源管理岗巡查监督不到位,没有依法将其纳入正常管理,形成漏征漏管,致使国家税款流失,形成执法风险。 2.相关规定 《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税收管理员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构成违纪行为的,由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防范措施 (1)加大对税法及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证大厅醒目处张贴办理税务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督促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 (2)税务人员要有计划地在管辖范围进行管户巡查,发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按法定程序处罚。 (3)定期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税务局交换登记信息,通过比对选取巡查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工作。 (4)巡查过程中要及时填写巡查记和《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 (二) 逾期办理税务登记未进行违法违章处理的风险 1.风险描述 发现纳税人超过法定期限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人员未按违法、违章流程进行处理,形成执法风险。 2.相关规定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防范措施 (1)税务人员在受理税务登记时,要认真审核办证日期是否在法定期限之内即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2)发现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按税务违法、违章业务流程处理后再按规定办证。 (三)税务登记附报资料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审核形成的风险 1.风险描述 税务人员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报送的证件、资料调查不到位,审核不严格,造成纳税人利用虚假资料骗取税务登记证,形成执法风险。 2.相关规定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3.防范措施 (1)税务人员在受理设立税务登记时,要审核报送资料的种类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有关印章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报送的证件、资料有疑点的要进行调查核实,出具调查报告。 (四)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停业手续形成的风险 1.风险描述 税务机关未清缴税款,未收缴发票,未封存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予以办理纳税人停业,停业期间开展生产经营发生纳税义务,形成执法风险。 2.相关规定 (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3.防范措施 (1)认真审核有关停业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对资料不全或程序不到位的不予办理。 (2)税务人员巡查时,应加强对停业户的跟踪管理,停业期间要不定期进行实地核查,并对假停业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处罚。 (五)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没有清算形

文档评论(0)

135****107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