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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养正与上海扬子江签订房屋租赁与物业管理合同的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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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5-076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养正与上海扬子江签订房屋租赁与物 业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养老产业办公与业务运营需要,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海航投资”)全资子公司北京养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养 正”)拟与上海扬子江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扬子江”)签订《上 海扬子江国际企业广场租赁与物业管理合同》,租赁上海扬子江国际企业广场 4 号楼整幢,租期15 年。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本公司与上海扬子江实际 控制人同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5 年7 月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赵权、于波、戴美欧、蒙永涛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扬子江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 弄1 号 法定代表人:刘昕 注册资本:15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航空地面保洁服务;机上用品(除食品)、航空服装的销售;房 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停车场(库)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扬子江股东为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及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与 海航投资实际控制人同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因此,上海扬子江 为公司关联方。 截止2014 年 12 月31 日,上海扬子江经审计的总资产463,925,350.53 元, 净资产 110,222,798.98 。2014 年度其营业收入 11,171,361.42 元,净利润 -35,125,376.72 元。 截止目前,海航投资以及子公司未与上海扬子江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㈠ 交易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上海扬子江国际企业广场4 号楼整幢 地理位置: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 弄 标的概况:本次承租房屋建筑面积10,335.46 平方米,房产证编号:沪房地 长字(2012 )第005042 号。 ㈡ 本次交易定价方式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交易属参考市场情况,双方协商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上海扬子江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北京养正投资有限公司 1、核心租赁条款 ⑴ 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本次交易租赁上海扬子江国际企业广场 4 号楼整幢,该部分建筑面积 10,335.46 平方米。租期为15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 个月为装修期,装修期免 租。涉及租金总额为 142786963.8 元,租金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为 5%: 第一年至第五年月租754,488.58 元;第六至十年月租792,213.01 元;第十一至十 五年月租833,081.14 元RMB 。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七个工作日内,或该房屋交付之日前七个工 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租赁期首月的租金。 ⑵ 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各类费用 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10.00元月物业管理费总 计为人民币 103,354.60元,物业管理费用包含:楼宇内部的消防、空调、电梯 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楼宇外部公共区域的保洁、绿化、秩序维护及公共设施设备 的维保。 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线路、车位使用费等费用以及物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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