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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财产共有 第一节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一、共有的概念:所谓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包括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案例讨论:甲、乙各以20%和80%的份额共有一幢房屋,并出租给丙使用。现甲欲将其份额转让,乙、丙均有意购买,且出价相等。 问题:谁可以获得甲出让的份额? 二、共同共有的特征 依据一定原因成立共同关系的数人,基于共同关系而共有一物的制度 特征:a共同共有是不区分份额的共有;b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c共有人对共有物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外负连带责任 应有部分的性质 应有部分应是抽象的存在,而非对物作物理上的划分 应有部分仅对物作量上的分割,而非对所有权权能的分割 针对应有部分的权利应存在于物的全部之上,而并非局限于某一部分 三、共有和公有的区别 (一)公有的含义 “公有”一词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社会经济制度,即公有制;二是指一种财产形式。 (二)共有和公有的区别 共有可以是公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也可以是个人或私人所有制在法律上的反映。就公有财产权来说,它和共有在法律性质上也是不同的,表现在:第一,共有财产的主体是多个共有人,而公有财产的主体是单一的,在我国为国家或集体组织。 四、共有的类型 (一)按份共有 1、按份共有的概念 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按份共有的特征 数人按照各自应有份额(应有部分)对共有财产共享权利、共担义务的共有形式 特征:a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存在一定的应有部分;b共有人应为两人以上;c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享有相当于所有权的权利 2、特征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最重要的特征: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份额 份额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物所有权所享有的比例。份额具有以下特点: (1)份额是抽象的,不是共有物在量上的划分 (2)份额是所有权的量的分割 (3)份额不是局限于共有物的特定部分,而存在于共有物的全部。 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共有物的使用与收益 :各共有人,按照其应有部分,对共有物的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权 应有部分的处分:各共有人得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 共有物的处分:原则上,共有物的处分、变更和设定负担,均须获得全体共有人之同意,否则不得为之 共有物的管理 共有物的费用分担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 对第三人的权利:各共有人对于第三人,得就共有物的全部,主张基于所有权的权利 对第三人的义务 :传统民法认为,根据义务是否可分而定。如义务可分,则共有人按照各自份额承担义务,如义务不可分,则负连带责任 3、份额的确定 第一百零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二)共同共有 1、概念: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特征 (1)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在共同共有中,共有财产不分份额。 (3)在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共同共有的形式 (1)夫妻共有财产 (2)家庭共有财产 (3)共同继承的遗产 (4)其他共有财产 (三)准共有 第一百零五条? 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本章规定。? 第二节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共有物的管理 第九十六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一)共同管理 1、共有物的保存 2、共有物的改良 3、共有物的利用 (二)通过分管协议进行管理 共有人之间约定某个人或数人管理共有物或各自分别占有共有物的特定部分,并对该部分进行的管理。 二、对共有物的处分和重大修缮 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共有物的管理费用的负担 第九十八条? 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四、共有物分割请求权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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