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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知识培训 主讲人:冯淑范 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 《传染病防治法》 《国境卫生检疫法》 《献血法》 《传染性非典性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7章41条)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于2004年12月1日实施。 新《传染病防治法》共九章八十条1.4万字。包括:总则,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监督管理, 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的主要思路 (一)强调各级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职责。 (二)突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预警。 (三)将预防的关口前移。 (四)强调医疗机构在预防传染病中的基础地位,真正做到防治结合。 (五)完善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 (六)完善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控制措 施。 (七)规范传染病的救治活动。 (八)加强传染病防治的保障制度建设。 (九)做到保护公民个人权利与维护社会公 共利益的平衡。 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的几个特点 (一)明确提出了机构和体系的建设。 (二)明确提出了财政保障措施。 (三)强调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多。 (四)明确规定了各级业务机构的职责。 (五)措施规定得详细,便于直接操作。 (六)法律授权多。 (六)完善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控制措施。 (七)规范传染病的救治活动。 (八)加强传染病防治的保障制度建设。 (九)做到保护公民个人权利与维护社会公 共利益的平衡。 几个需要重点说明的制度和规定 (一)传染病监测制度 1、涉及的内容。 2、监测的方式、方法。 3、涉及的机构及其职责。 (二)传染病预警制度 (三)传染病分类管理制度 (四)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 (五)明确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预防中的职 (六)对医学院校职责的规定 (七)通报制度 (八)预防接种制度 (九)与传染病防治有关的生物安全制度 (十)艾滋病防治制度 (十一)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新增加或修改之处(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新增传染病(第三条) ? 乙类传染病中新增加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 高致病性禽流感。 2.几种乙类传染病的特殊管理(第四条) ?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 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的甲类 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 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 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卫生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 后予以公布、实施。 3.传染病分类的调整(第三条) ? 甲类:2种,未变? 乙类:25种,将原属于丙类的肺结核、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调整为乙类传染病。? 丙类:10种,将原来乙类中的黑热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调整为丙类。 第7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5.加强了公民权益的保护 5.1隐私权的保护 ? 第1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 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14条: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个人隐私 :①“不愿告人或不愿为他人所知晓和干涉的私人生活”; ? ②“不愿被窃取和披露的私人信息”; ? ③“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 ? ④“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 5.5 被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和报酬 ? 第41条: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6.明确规定了法律救济 (12条)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 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 (原7条)……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 7.明确规定国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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