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其中可免费阅读3页,需付费10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原造纸厂区域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旧城区改造进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补偿补助标准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征收主体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为原造纸厂区域房屋征收主体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二征收范围东至交通大街西至清池大道南至黄河路北至
PAGE
PAGE 1
原造纸厂区域改造项目住宅房屋
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旧城区改造进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补偿补助标准,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主体
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为原造纸厂区域房屋征收主体,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征收范围
东至交通大街、西至清池大道、南至黄河路、北至志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