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大酒店美好有限公司章程.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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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大酒店美好有限公司章程

PAGE 1 PAGE 3 -1- 米兰大酒店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实收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 第五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财务、会计及用工制 第八章 公人司的法定代表 第九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章 附 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米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319号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旅馆住宿及餐饮,烟酒、 棋牌、 洗衣、健身房、 酒吧、 按摩、 停车、 咖啡厅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广告发布代理;劳务服务。(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为准)。 公司实收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出资额、 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 公司实收资本: 8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的出资额。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 通讯地址 认缴情况 实际缴付情况 出资 数额 (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 方式 出资 数额 (万元)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陈舟洪 福州市琅岐经济区龙鼓度假村1号 150 18.75% 现金 150 2011-11 现金 张鑫鑫 福州市琅岐经济区龙鼓度假村1号 100 12.5% 现金 100 2011-11 现金 林霁月 福州市琅岐经济区龙鼓度假村1号 100 12.5% 现金 100 2011-11 现金 杨晓娟 福州市琅岐经济区龙鼓度假村1号 150 18.75% 现金 150 2011-11 现金 杨艺燕 福州市马尾区琅岐经济区 100 12.5% 现金 100 2011-11 现金 雷陈珠 福州琅岐经济区龙鼓度假村1号 100 12.5% 现金 100 2011-11 现金 吴佳妍 福州市琅岐经济区龙鼓度假村1号 100 12.5% 现金 100 2011-11 现金 合计 800 100% 其中 货币 出资: 800 第五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或盖章。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出资比例相同的表述为:全体股东推选一名股东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经全体股东一致表示同意,股东会会议通知时间可不受此规定限制。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定期会议每半年定时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其他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 司股东会负 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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