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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社会服务环境:是指投资活动能否得到便捷、高效、高质的各种服务。衡量社会服务环境的优劣,首先,要看服务的种类是否齐全,是否能满足投资者各方面的需求,包括工作方面的需求、生活方面的需求;其次,是看得到各种服务的快捷程度和方便程度;再次,是看得到各种服务的代价高低;最后,是看得各种服务的质量的好坏。 * * 二、工程项目投资与项目全寿命费用的关系 工程项目投资是指工程所有相关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之和;而全寿命费用是指工程项目一生所消耗的总费用,包括工程建设、运营和报废等各阶段的全部费用。 工程寿命周期内各阶段费用的变化情况如图1-2所示。工程项目总费用(全寿命周期费用),即图1-2中曲线所包括的总面积。 三、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目标与原则 (一)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目标 从本质上说,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项目预期的投资效益。而在项目建设阶段,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就是要在业主所确定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指导下,合理使用各种资源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以期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 投资、进度和质量形成了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目标系统。这三方面的要求可以表示成如图1-3所示的工程控制目标系统。 投资方 设计单位 业主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咨询顾问 供货单位 贷款方 投资协议 贷款协议 设计合同 咨询合同 承包 合同 监理 合同 供货 合同 (二)工程项目投资的合理估计与确定 工程项目投资的合理估计与确定是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首要内容,它是要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确定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和施工决算。根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投资的合理确定分为如下六个阶段。 1.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规定的投资估算指标、类似工程造价资料或其他有关参数,编制投资估算。 2.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有关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编制建设项目总概算。 3.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的工程量,套用有关预算定额单价、取费率和利税率等编制施工图预算。经承发包双方共同确认、有权部门审查通过的预算,可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4.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承包合同价是以经济合同形式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5.在工程实施阶段,要按照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价为基础,同时考虑因物价上涨以及其他因素引起的投资变化,合理确定结算价。 6.在竣工验收阶段,对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进行汇总,编制竣工决算。 (三)工程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 工程项目投资有效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进行建设全过程投资控制 2.主动控制 3.令人满意原则 4.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第三节 工程项目融资概述 一、项目融资主体及融资组织形式 项目融资主体是指进行项目融资活动的经济实体。按融资主体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新设项目法人和既有项目法人。这两类经济实体在融资方式和项目评价方法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异。 (一)新设项目法人融资 1.新设项目法人融资的含义 新设项目法人融资就是通常所说的项目融资,是指新组建项目法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在这种融资方式下,由项目的发起人以及其他投资人出资,建立新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人或事业法人,承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活动。 2.无追索权与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 根据有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可分为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和有限追索权的 项目融资。 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是指项目贷款本息偿还的来源仅限于该项目所产生的收益,担保权益可仅限于该项目的资产;在项目融资的任何阶段,债权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投资人除项目以外的资产。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这种方式对债权人来说风险很大,一般很少采用。 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是指债权人除了依赖项目收益作为补偿来源并以项目的资产设定担保物权之外,还要求与项目利益相关的第三方提供担保,各担保人对项目承担的义务以各自的担保金额或按协议承担的义务为限。这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项目贷款方式。 (二)既有项目法人融资的含义 既有项目法人融资是指依托现有法人进行的融资活动。既有项目法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事业单位。当现有法人为公司制企业时,也称为公司融资。这种融资方式的特点是: 1.由作为发起人的既有项目法人出面筹集资金,投资于新项目,而拟建项目不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由既有法人统一组织融资活动并承担融资责任与风险。 2.这种融资方式一般不依赖项目投资形成的资产和项目未来的现金流和收益,而是在既有法人资产和信用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形成增量资产。 3.从既有法人的财务整体状况考察融资后的偿债能力。既有项目法人利用其本身的信用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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