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公司合同法实务讲座.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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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CHENG LAW OFFICES * 2016年度合肥市法律工作者年检培训 《合同法》若干实务问题 詹 涛 律师 一、合同法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 二、几个合同法问题的分析 1、阴阳合同问题 2、代持问题 3、合同解除与违约金条款的适用 三、合同签订中若干注意事项 四、行政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合同法的基本精神 “鼓励交易是合同法的重要精神,要谨慎地认定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不应产生阻碍合法交易的后果。” 1、火车站案 2、万科案 3、“人工费按技工价上限计算”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四条 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管理性的强制规范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 在有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时,一般直接适用以上第5项,没有时,如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则可能违反以上第4项认定合同无效。 北京德法利公司与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营销协议纠纷案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无效合同按有效处理” 二、阴阳合同(黑白合同)等问题 在股权转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二手房买卖等领域普遍存在。 签订阴阳合同的原因 1、避税(股权转让、二手房买卖中常见) 2、规避法律及相关文件的禁止性规定 例:娃哈哈与达能争议 娃哈哈集团与合资公司《商标转让协议》未获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经过合资公司董事会等同意,不能将商标给予其他使用。 3、规避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4、保守商业秘密等 阴阳合同条款的效力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19条 房屋买卖存在“阴阳合同”,其中阳合同中的价格条款规避国家税收的,该条款无效,交易价格按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条款认定。如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存在避税的价格条款为由,请求确认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 有关付款方式、期限等其他条款分别在阴阳买卖合同中约定不一致的,应认定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约定条款有效,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条款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股权转让合同并不以办理工商登记 为生效要件,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以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真实意 思来确定。 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并非否定合 同效力。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须经审 批机关审批才能生效,未经审批则未生 效(并非无效)。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安徽省: 第七条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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