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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案例4.10] 有关证件与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的关系 [背景] 甲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直辖市,为依法必须招标的全额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首先进行资格预审。在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共收到了12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组建了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中发现申请人A为招标项目设计单位提供了招标设计图纸;申请人B于1个月前在某省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受到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半年、投标资格暂停1年的处罚;申请人C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已经过了有效期;申请人D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加盖了“本复印件仅供乙项目投标使用”。 以上A、B、C、D四个申请人的其他条件均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审查委员会在对上述四个申请人评判时意见不一,有下面三种意见。 (1) 申请人A和C的资格不合格,B和D可以通过。因为A提供了本项目招标设计图纸,如参加投标对其他投标人在投标信息上造成不公平;C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过了有效期,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以上两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申请人B是在其他省份受到暂停投标1年的处罚,不影响其到本市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D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虽然加盖了“本复印件仅供乙项目投标使用”,但其营业执照肯定有效的,所以以上两个申请人可以通过资格审查。 (2) 申请人A可以通过资格审查,因为其提供了设计图纸,对项目的了解程度比其他申请人深入,如中标对招标人有利;申请人B可以通过资格审查,因为其在其他省份受到暂停投标1年的处罚不影响其参加本市投标活动;申请人C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因为安全生产证书过了有效期,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申请人D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因为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加盖了“本复印件仅供乙项目投标使用”,不是为本项目投标使用。 (3)申请人A、C、D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但申请人B可以通过资格审查。因为申请人A的资格不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C的安全生产证书过了有效期;申请人D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是为本项目投标使用的所以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申请人B可以通过资格审查,因为在其他省份受到的处罚不影响其参加本市投标活动。 [问题] 分析上述三种意见?说明理由,给出正确的评审结果。 [参考答案] 上述三种评审意见均不正确。理由如下: 申请人A由于为招标项目设计单位提供了招标设计图纸,其资格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第三十五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规定。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六条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的限制,即全国招标市场依法是一个统一的市场,投标人受到的处罚适用于其他地区的招标项目。申请人B在其他省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受到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半年、投标资格暂停1年的处罚。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申请人B已经不具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资格条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应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受理的资格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本案中,申请人c在资格申请文件中提供的安全生产证书复印件过了有效期;申请人D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加盖了供另外一个项目投标专用标记,均表明其资格申请文件不满足评审标准,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正确的评审结果应为申请人A、B、C和D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案例4.13] 确定工程施工联合体资格 [背景] 某施工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的资质条件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有两个联合体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其中一个联合体由三个成员单位A、B、C组成,其具备的资质情况分别是: 成员A: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施工资质。 成员B: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成员C: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施工资质。 该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成员A承担钢结构施工,成员B、C承担装饰装修施工。 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对最终确定该联合体的资格是否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意见不一,有以下三种意见: 意见1:该联合体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因为联合体成员中,分别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的施工企业成员A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成员B。 意见2:该联合体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这里的联合体成员A、B、C均不同时满足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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