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交易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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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标准文案 精彩文档 三板股票交易规则 三板交易的时间是每周的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转让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之后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集中配对成交。委托方式可采用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所有委托指令均以集合竞价方式配对成交。股份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 举例说吧,你如果要买400003粤传媒3,你可以在交易时间内(当然也可以参与集合竞价)买入,买入后成交与否,不像A股可以立马看见的,要等到下午3点才能知道是否成交。三板当天的涨跌情况你可以在10点30分看到盘中情况。 净资产为负和为正的公司分别实行每周3次(周一、三、五)和5次(周一至五)的转让方式(具体以证劵名称后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证券后面带有“1”说明每周只能交易一次,“3”说明每周可交易三次,基本上是周一、三、五;“5”代表每周五日均可交易。 三板转主板是必须根据上市公司IPO规则进行 统一的转板制度证监会还在拟定过程之中,现在从三板转入主板的公司主要还是根据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规则来决定是否符合转板条件。 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财务与股本条件(其它条件参见主板要求,下同): 1、股本条件: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财务条件: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创业板上市的财务及股本条件: 1、股本条件: IPO后总股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 财务条件: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附注:无“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的有关规定)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对照 条件 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 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年限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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