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6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PAGE 72 —
— PAGE 73—
导 论
金融法:是关于我国国内的金融交易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金融交易关系:是指金融交易过程中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建立的契约关系。
金融管理关系:是指政府主管部门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交易的管理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调整这方面关系的法律有《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等。
填空:本课程只讲国内金融法,不涉及国际金融法,国际金融法另设课程。
我国金融法的组成
1、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金融立法:如《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信托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保险法》等;
2、金融主管机关颁布的各种规章:即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金融主管机关颁布的各种规章;
3、合同法等其他法律的基本原则与金融交易相关的部分;
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本课程的体系
金融法课程体系是一种学理上的描述,与金融法体系不完全相同,有些教科书将“保险法”和“票据法”的内容列入金融法体系,有些则没有,本书将金融法分为四个研究领域:
1、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的法律:主要介绍我国的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经营机构及其设立、业务范围和管理规范等;
2、金融服务市场管理的法律:本书主要介绍银行业务管理的法律制度;
3、货币市场管理的法律:主要介绍有关货币流通关系的法律;
4、资本市场管理的法律:如证券市场、期货市场。
自学考试体系中,将《保险法》和《票据法》单独设课,不列入金融法范围。
填空:货币表现为各种形态,有本币、外币和信用卡等。货币有时间上的使用价值,所以就有利率;有兑换价值,所以就有汇率。
金融业务的特殊性(学习金融法的重要性)
1、金融行业的风险已经成为一种系统风险,而一般民事契约和商事活动的风险属于局部风险;
2、金融的流通性非常快,因此金融交易的安全就显得非常重要;
3、金融交易是大众化的:在大众化的金融市场上交易,与一般的民事或商事交易的契约性不同,具有市场化、通用化和标准化的特征,并且受到法律的严格监管,所以这种交易契约中的权利义务转让并不要得到当事人另一方的同意,存款人无须关心银行将自己的钱贷给谁,股份公司无须关心是谁买了本公司的股票,股民也无须关心是谁把股票出卖给了我;
4、由于高科技成果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金融交易已经发展到无纸化、无场所化和无疆界化的程度,原有的民事和商事法律显得有些不能适应;
由上可知,金融与一般民事的债权和物权有一些区别,也同一般的商法的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对金融法进行脱离民法或商法的专门学习是符合市场发展的趋势的,所以我们应当研究金融法,学习金融交易的特点以及与其发展相适应的专门的法律。只有不断提高政府金融主管部门、金融市场中的机构以及参与金融交易的大众的金融法律水平,我国的金融市场才会真正稳定的发展,才能适应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才能使我国的金融业发展步入法制化的轨道,才能在与世界金融强国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一编 金融机构与监管法律制度
第一章 中央银行与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央银行法概述
填空: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它是发行货币的银行,是银行的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职能的演变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传统上包括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两大方面,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逐渐被剥离,交由专门的金融监管机关行使。国务院下设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分别对以银行为中心的间接融资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进行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是相关的法律规范。
填空:中国人民银行是主管金融市场的政府部门,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该行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是在原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的基础上于石家庄成立的。
《中国人民银行法》于1995年3月18日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2003年12月27日对其进行了修改,使其金融监管职能与宏观调控职能相分离。
《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立法目的: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也是国务院领导下的一个主管金融工作的部级政府机关。它专门负责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并通过调控金融市场的运行来维持我国的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开支来源于财政,其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列入中央预算单独管理。它从事公开市场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形成的净利润全部上缴国库,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1、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2、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介入室制度及流程.docx
- MM-美的集团运营转型_01企业流程框架项目成果培训(P74)-2014.pdf VIP
- (新课标)新外研版中职(英语基础模块2)Unit 2 Time Really Matters 《Listening and Speaking》说课稿.doc
- 学院党委书记某基层党组织书记论坛总结讲话稿.docx VIP
- 珠宝行业一文读懂老铺黄金(H01947.HK)招股书:古法金开创引领者,打造世界一流珠宝品牌.pdf VIP
- 老年心理慰藉实务(老年人心理健康)高职PPT完整全套教学课件.pptx VIP
- 2024徐州中考数学二轮重点专题研究 微专题 运动产生的线段问题(课件).pptx
- 2024年宝鸡市高考模拟检测(二)二模理科数学试卷(含答案).pdf
- 临沧市20000亩咖啡坚果种植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 医疗器械供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模板).pdf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