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WORD整理版
范文范例 参考指导
**高速公路料场标准化建设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针对高速公路砂石集料生产加工存在分散性较大,质量不稳定的情况,根据现有规范规程编制了本规定,以规范和指导集料的生产加工,提高集料的质量。
1.2 本规定作为技术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项目参建单位。
1.3 本规定未涉及内容应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2 一般规定
2.1 **高速公路自建集料加工场建设、石料开采和集料加工过程应符合本章规定。如确需外购集料应从资格审查合格并在设备、生产工艺等满足本规定的集料生产企业采购。
2.2 石料开采、集料加工与储运过程,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安全等规定。
2.3 料场应按照工作区、生活区、试验区、石料分拣区、集料加工区、集料堆放区、弃料区及附属设施进行分区规划建设。
2.4 自加工集料的料场选择,应提供完整的地质勘测资料及岩性分析报告,料源稳定,岩性符合高速公路桥隧、路面使用集料的要求。
2.5 不同岩性、不同料源的石料不得混杂开采、加工;不同宕口、不同岩性、不同规格的集料不得混杂、混堆和混运。应将采石场覆土层及山体夹泥等清除干净后方可正式加工集料。
2.6 集料加工场宜根据集料开采量对宕口进行一次性清表,经项目公司和总监办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采。
2.7 料场的场地建设、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集料加工以及存储运输应满足以下要求。
3 场地建设
3.1 场地设置在离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300米以外,避开易滑坡、冲沟、崩塌、泛洪等危险地段,主要风向的下风处。
3.2 集料生产企业加工场场地面积应满足日常生产要求,路面施工单位自加工生产集料的场地面积宜不小于20000m2(即30亩),路基施工单位自加工生产集料的场地面积宜不小于10000m2(即15亩)。场地确实受限的,应由项目公司和总监办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纪要。
3.3 应设有专用的块石堆放场、块石分拣区和废料堆放场,块石堆放场地应与生产场地相对分开。
3.4 集料生产区、成品集料堆放区、块石堆放场地、喂料口区必须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应对原地面、场区道路压实并进行硬化处理。
3.5 场地硬化应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应铺盖雨水篦子并加土工布过滤,排水沟应定期清理。宜在场地外侧合适的位置设置沉砂井及污水过滤池。
3.6 应根据路基、路面底基层、路面基层(31.5~19mm、19~9.5mm、9.5~4.75mm、4.75~0mm)划分4个成品集料堆放场地,路面面层应根据对应规格划分为5~7个成品集料堆放区。各堆料区的面积大小应综合考虑各级料的产量与用量具体确定;除采用相同生产工艺外,相同粒径的路基集料、路面基层集料与沥青面层集料不能混合堆放。每一个堆料仓应至少可以存放400m3
3.7 不同规格集料严格分开存放,应采用“混凝土或浆砌片石砌筑(并用水泥砂浆抹面),墙高不低于3m,墙体宽度不低于1米,严禁串料。
3.8 成品集料各堆放区内地面形成向外侧的排水坡面,坡度不小于1.5%,内外墙下部预留孔洞,以便于排水。
3.9堆料区应按照不同规格材料设置标识牌,注明材料品名、用途、规格、最近检验时间、最近检验结果等内容。
4 设备要求及生产工艺
4.1 路面面层、基层、垫层及路基结构混凝土所用集料原材料,应采用三级及以上破碎工艺,推荐的三级破碎工艺的设备配置为:
鄂式破碎机(一破)+圆锥式破碎机(二破)+反击式破碎机(三破)+整形机+除尘设备
鄂式破碎机(一破)+反击式破碎机(二破)+冲击式破碎机(三破)+整形机+除尘设备
采用不同的生产线及设备配置生产出的集料应分别堆放。
4.2 沥青上面层、C40及以上混凝土应采用专用机制砂生产线利用碎石二次加工。
4.3 为保障集料供应稳定,每条生产线加工能力不小于130吨/小时。
4.4 为保证矿粉细度及材质稳定,矿粉应统一集中加工,矿粉加工场加工能力不少于80吨/小时。
4.5 根据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要求,配备的生产设备主要有:振动喂料器、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锤击式破碎机或圆锥式破碎机或冲击式破碎机、制砂机、二层以上的振动筛、除尘设备、隔片筛。
4.6 检测设备主要有:砂当量仪、压力机、压碎值测定仪、电子天平、烘箱、摇筛机、方孔筛、游标卡尺等试验检测设备。
5 集料加工
5.1 集料应严格按照本章要求加工工艺进行生产。
5.2 在集料加工之前,应对各生产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的筛网、磨损的板锤与衬板,生产过程中也应随时检查,不定期地更换,以保证集料的规格、形状符合要求。当集料形状不良、针片状颗粒含量接近要求指标上限值时,必须及时检查加工设备,更换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