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精品文档
下载后可编辑复制
13 -
山西**********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司徽:山西**********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司徽另行设计。
第三条 公司住所:**********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2031年 7月17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310万元为货币出资,201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缴足;690万元为非货币(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比例
第十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号
住所
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出资比例
1
太原
1000万元
690万元非货币出资(实物出资,详见本条附注)
201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缴足
100%
310万元货币出资
201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缴足
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二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按期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登记日期;
(三) 公司注册资本;
(四) 股东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 股东的名称及住所;
(二) 股东的出资额;
(三) 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名称及其出资额向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公司在存续期间,股东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依法转让出资。
第十六条 为保证公司启动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结构的稳定性,从公司成立后三年之内股东不可以向外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第四章 股东
第十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
(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终止后,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在公司成立后,不得再自行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与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
第二十条 股东可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或者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做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五章 董事、董事会及董事长
第二十一条 董事由股东委派,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