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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分享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解决食品安全隐患。
(一)建立健康档案
食品经营企业对从事食品经营人员,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员工健康情况。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年度健康检查
食品经营者应当每年组织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了解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对不适宜从事食品经营的,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如健康证明过期或者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格,仔细验明食品的经营资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 应当向供货商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二)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有效商品检验证明。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索取销售凭证
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资料管理
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保管期限为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五)统一配送经营证明文件的查验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统一配送单存档。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食品,仍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 (一)记录方式
? 可以采取电子、书式、票据三种记录方式。
? 1.电子记录。食品经营企业可以使用网络平台系统,利用电脑记录。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书式记录。未实行电子记录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设置食品进货台账,食品批发企业还应设置销售记录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3、票据记录。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逐日将食品进货凭证分类粘贴、便于查找,定期装订成册,代替食品进货记录。
(二)记录内容
应当根据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三)查阅进货记录
? 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销毁,并报告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关,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如实加以记载。
(四)记录保存期限
? 食品进销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一)食品经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 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每年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 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经营单位
自查、退市、召回及报告制度
一、食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制度。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自查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二、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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