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2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实用标准文案 PAGE 精彩文档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含软件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资产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总务处、财务处、院(党)办公室、实训中心、图书馆、监察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总务处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置固定资产实物账,对全院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等; (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建立使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负责固定资产数据的备份、条形码和固定资产卡片的打印等,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有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三)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四)设立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簿; (五)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六)会同相关部门办理学院的固定资产清查与统计工作; (七)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八)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九)对学院开办经营实体的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十)根据资产管理情况,对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 ?学院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总务处、实训中心、图书馆、财务处等部门是学院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对所属资产管理范围实施具体管理。 (一)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是: 总务处: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家具、行政办公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其他固定资产(土地及植物、被服装具、牲畜)等。 实训中心:专用仪器、设备等(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 图书馆:图书、文物及陈列品等。 财务处:负责编制学院年度固定资产配备经费预算,全院固定资产的财务审核与财务账目管理等。 (二)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 1、根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2、运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按系统设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地履行职责,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加、变更、处置的归口审核工作; 3、参与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的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组织验收; 4、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簿; 5、负责固定资产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6、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7、提出固定资产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8、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务处、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9、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 学院各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在编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为部门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原则上由部门财务协理员兼任。 (一)学院各部门应明确资产管理员岗位,选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报总务处备案。 (二)各级领导要关心固定资产管理员的培养和成长,尽量保持队伍的稳定,让他们积累经验,做好工作。部门资产管理员调离、退休,或连续离职三个月以上的,应另行确定资产管理员,并在变动一周内报总务处备案。 第十条 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及归口管理部门制定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和有关制度等,制定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 (二)正确使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dmz15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