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实用标准文案
精彩文档
1.某甲,现年17岁,某足球俱乐部青少年队运动员,其食宿由俱乐部提供,另外有1000元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2006年10月14日,甲在商场看到自己非常喜爱的一套高级音响,就以自己的积蓄和借款将其买下,花去2万元。甲父对此十分不满,遂以甲尚未成年为由,主张该购买行为无效。?
问题:甲父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1)甲父的主张不能成立。?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无效。但在本案中,甲虽为未成年人,但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甲已满16周年,并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2.甲因婚外情而欲毒杀其妻。一天,甲在其妻饮食中投了毒,其妻吃了有毒的食物后中毒倒地,痛苦挣扎。此时甲看着痛苦万分的妻子,于心不忍,急忙将妻子送到医院救治。经抢救,其妻脱离了生命危险并痊愈出院。?
问题: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为什么??
(1)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而非犯罪未遂。?
(2)甲的行为符合“虽然已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的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两个构成要件:一、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本案中甲在毒杀其妻的过程中停止了杀人行动。二、必须是主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本案中甲出于其自己的意志原因,在其妻死亡的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地采取了将其送到医院救治的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其妻死亡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3.2006年5月3日,甲开车携朋友乙等人去某旅游景区游玩,快到目的地时,乙提出让他开一会车。甲?知道乙正在学车,尚未取得驾驶执照,开车尚不熟练,且旅游景区游人较多,担心乙开车会有危险,但又?碍于情面,同时也认为有自己在旁指导,不会出事,遂让乙换到驾驶座位上开车。车行10分钟后,至旅?游景区,车辆与行人渐多,乙有些心慌,在一转弯处,因躲避对面车辆,乙急打方向盘致车撞向旁边山壁,?两名行人被车撞倒,一人死亡,一人重伤。问题:甲、乙二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答:?不构成。因为: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耆两个以匕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3)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甲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让乙开车,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两人并无犯罪的主观共同故意。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
4.甲的丈夫乙自1995年1月外出打工后一直下落不明,2001年经甲申请,法院依法判决宣告乙死亡。?不久,甲、乙二人的女儿丙由丁合法收养。2003年甲与戊登记结婚。2005年乙突然回家,法院依法撤销?了对其的死亡宣告。现乙主张与甲自动恢复婚姻关系;并告知丁,当初收养丙未经其同意,完全由甲一人?作主,是无效的,主张解除此收养关系。
问题:乙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不成立。因为:宣告死亡是一种推定死亡。当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尚未死亡时,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撤销宣告原则上应具有溯及的效力,即等于从未为死亡宣告。但应同时保护善意人的利益。如其配偶已再婚,除非能证明其于再婚时明知被宣告人还存活,应承认再婚的效力;其未成年子女如已被他人合法收养,也不得单方要求解除此种收养关系。
5.甲(30岁),一日带邻居的儿子乙(12岁)上街去玩,看到有摸奖的,甲摸了几次均未中,便让乙去?摸,但乙没带钱,甲给乙5元钱,并说:“拿去摸奖吧,凑个热闹,不用还了。”结果,乙摸得价值20万?元的大奖。?
问题:乙摸奖中奖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有效。因为:公民因年龄和智力发育的不同以及精神是否健全,可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三种。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甲给乙5元钱,乙摸得价值20万元的大奖的行为是与其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因而是有效的
6.被告人甲,男,23岁,2005年高中毕业后在家待业,经常在街道上游荡,不时在菜市场上强拿强要,?起哄闹事。同年9月12日,甲在一路口看到一妇女蹲下系鞋带,其风衣口袋露出手机的金色链条。甲挤?上前,紧贴妇女身旁,将手机偷走。后甲因打架被拘留。拘留期间,甲主动交待了其偷窃手机的罪行。因?受害人未报案,司法机关并不知道此情况。后经查证,证明其交待的罪行属实。?
问题(1)本案中甲主动交待其偷窃手机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对甲盗窃手机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1)自首行为。因为:根据刑法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