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培训课件资料.pptVIP

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培训课件资料.ppt

  1. 1、本文档共4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第一部分 主要条款 第二部分 对承接查验办法的解读 第三部分 实际工作中的注意要点 第一部分 主要条款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概念】 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一部分 主要条款 第三条  【原则】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  【鼓励早期介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一部分 主要条款 第五条  【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纳入销售合同约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一部分 主要条款 第七条  【纳入临时管理规约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八条  【纳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一部分 主要条款 第九条  【建设单位的移交义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第十条  【建设单位的移交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第一部分 主要条款  第十一条  【承接查验物业的条件】 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第一部分 主要条款 第十一条  【承接查验物业的条件】 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四)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六)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部分 主要条款 第十二条  【承接查验物业的文件依据】 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一)物业买卖合同;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四)物业规划设计方案;   (五)建设单位移交的图纸资料;   (六)建设工程质量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第一部分 主要条款 第十三条  【物业承接查验的程序】 物业承接查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 (二)移交有关图纸资料; (三)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四)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 (五)确认现场查验结果; (六)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七)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第一部分 主要条款 第十四条  【现场查验前应移交资料】 现场查验20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文档评论(0)

celkhn546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