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主题周少文老师义.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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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主题周少文老师义

万国陈少文新刑诉解读讲义 说明:结合各位同学所提建议,本人将以司考复习为核心对重要考点展开讲解,对于个别重大修改,略微侧重对修改背景和司法实践的介绍(如辩护制度和特别程序)。基础较好的同学,可结合杨雄老师的全面介绍学习新刑诉法(本人微博已推荐,并提供链接),想直击重要考点的同学,可参考向高甲老师的新旧刑诉对比讲义。杨老师重在全面介绍修改内容,向老师重在新旧规定法条对比, 考点一:级别管辖(中院管辖范围) 原法 新法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案件性质);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刑罚);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主体)。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案件性质);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主体)。 【模拟演练】 下列哪些案件最低由中院管辖? BD A.美籍华人张某在南京市某景点旅游时,其随身携带的钱包被陈某盗窃,内有财物价值4000元; B.韩国人朴永焕在中国大陆绑架某富商,并将其杀害;(中国大陆富商将韩国人杀害呢?) C.台湾人韩友谊在东莞探亲时,被无业游民李某殴打致轻伤; D.段波通过yy频道等网络媒体,散播危险言论,阴谋颠覆国家政权。 考点二:申请回避和申请复议的主体 原法 新法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模拟演练】 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9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乙在开庭前曾请法官丙出去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BC A.被告人的父亲有权申请该法官回避; B.被告人的父亲如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则有权申请该法官回避; C.对于法院驳回申请,甲的辩护人可以申请复议; D.甲的辩护人如申请回避,需要经过甲的同意。 考点三: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原法 新法 被告人是盲、聋、哑(《高法解释》: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应当指定辩护。)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盲聋哑,半疯傻,未成年,拿枪打)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盲聋哑”变成“半疯傻”,“未成年”“永远”“拿枪打”) 【模拟演练】 下列关于指定辩护,说法错误的是? ABCD A.指定辩护只存在于审判阶段,其他阶段不可指定辩护; B.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由公检法机关直接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C.某盗窃案,被告人张某犯罪时未成年,审判时已满十八周岁,如未委托辩护人,法院应为其指定辩护; D.某抢劫案,被告人是日本人,应当为其指定辩护。 考点四:聘请辩护人的时间 原法 新法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侦查阶段只能聘请律师,担任法律帮助者,而非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考点五:辩护律师会见权 原法 新法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 2、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六机关规定》)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高检规则》第151条) 3、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1、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2、……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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