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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营造推进新农村社区治理研究
在现代化进程中,中国的农村社会正经历着历史性变革。在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强力推动下,传统农村社会的“乡土性”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本的农村行政化主导的治理方式不能满足现代化社会发展要求,实现农村社区治理的现代化是大势所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1]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强调:“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2]农村社区创新治理有利于激活农村活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是新时期解决我国城乡二元发展困境、实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有效途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径,对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乡村文化在凝聚村民力量、增加村民的认同感、提升居民参与融入度和构建社区共同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 弱化的文化引领与农村社区治理困境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在内外力量的冲击下,农村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各级政府为推进美丽乡村的建设对新时代农村社区的治理方式在不断寻找新思路、新模式,努力完善共建共享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推动农村社区全面发展。但是,在这样一个融合多种文化的居民聚集的农村社区,以满足人民多样化需求的文化建设却滞后于农村社区经济、制度建设,并未形成具有独特性的文化理念意识来引领农村社区治理。
1.1 居民对社区活动的参与度不高
陈宗章[3]提到:“良性的社区参与,能够增强邻里互动,融洽邻里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从而提升自我认知,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社区人’身份;能够有效地协调社区中各类利益群体的关系,摆脱现代性极端发展的‘紧箍’,培育社区居民的公共精神;能够促进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的发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遵循基本的行为准则。”的确,居民对社区活动的参与度是衡量一个社区的综合治理水平和成果展示的重要指标。然而,目前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由于管理者对村内文化建设的忽视,缺乏对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引导,同时,村民对整体的文化认同感较弱,导致农村社区治理存在一个普遍性问题,即居民的社区各项活动参与度不高。其次,在每次的社区活动中参与人员的数量有限,参与人员较为固定,活动的波及范围较为狭窄,居民参与率较低;再次,参与人员的结构不够合理,以老年人为主,中青年人较少,女同志占多数,男同志占少数,对于儿童与青少年的活动以小学以下儿童和婴幼儿为主;最后,志愿活动参与人员较少,自愿参与意识较弱,对于社区公益建设的愿望不强[4]。
1.2 社区文化共同体的意识较弱
伴随城镇化的发展,农村人口快速流动,农村居民身份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乡土性较强的农村社区,具有高度封闭性、同质性的“熟人型社会”的架构被打破,体现文化共同体凝聚力和黏合力的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团结互助意识不断弱化,逐步演变为开放性、流动性、异质性较强“弱熟人型社会”。曾经对乡村治理、凝聚村民力量、促进团结互助发挥重要作用的家族宗族治理体系完全被取代,构建农村社区文化共同体的传统民俗、礼仪日渐没落,使得社区的文化共同体意识缺乏一定的生成基础,居民对于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融入性都较为薄弱。社区,对于居民而言,只是一个家庭“居住性的场所”,而没有“共有”和“共同”的意识,并没有真正地融入社区,缺乏主人翁意识,没有将自己作为社区治理的主人来真正参与到社区的治理和建设过程中。居民之间逐渐趋于孤独和冷漠而原子化,在日常的生活中较多地表现出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和处事方法,他们内心深处并未认识到:“这是我的社区,我的家园,在这里发生的所有事情都与我有关,我有责任和义务去参与、去关心”“社区是一个大家庭,我们居民间应当互帮互助、守望相助”。同时,长期在外的农村当地居民受多元文化的冲击影响,多样化的文化选择引起其家乡地域文化的淡化,使其文化共同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弱化。
1.3 居民对社区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不强
在传统的农村基层治理中,村委会作为最基层的政府管理组织,担负着整个村的行政、服务、经济、管理等各种职能,协调多种利益主体,化解社会矛盾与利益冲突,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几乎村内大大小小的事情都会由村委会来决策和管理解决。村委会的角色严重错位,从一个基层自治组织变为一个行政性组织,村委会与居民之间形成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居民在这种体制下,作为一个被管理者的角色,对村委会在社区事务上的各类决策和管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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