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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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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格式整理 专业知识分享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型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市签订: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 联系人(机构客户): 证件(营业执照)名称: 证件(营业执照)号码: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基金托管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一、前言 订立本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为设立××基金一期私募投资基金,明确基金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2.自本基金成立且基金投资者依本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成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合同的当事人。本合同存续期间,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再持有本基金任何份额之日起,其不再是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合同的当事人。 3.订立本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本合同是约定本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推介材料或表述,如与本合同相冲突,均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当事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5.本合同及本基金将在本基金成立后,依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备案。但基金业协会接受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6.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本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2.本基金:××基金。 3.私募基金: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4.合格投资者: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私募基金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1)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3)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机构依法设立并管理的投资产品视为合格投资者。 5.基金投资者:拟投资于本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6.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投资顾问:【略】 8.基金托管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9.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0.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之基金份额销售的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代理机构。 11.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本合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出资义务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12.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办理私募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13.关联方:于本合同中,关联方将根据中国有效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进行认定。 14.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简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15.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7.开放日:为基金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工作日。 18.T日:除本合同特别说明外,指销售机构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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