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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S-ZH西藏赣商安人工贸有限公司
?
玻
璃
门
窗
供
货
合
同
?
需方:
供方: 西藏赣商安人工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玻璃门窗供货合同
需方: ?(以下称甲方)
供方:西藏赣商安人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鉴于:
①甲方因承建本合同项下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需要拟向乙方采购本合同项下的玻璃门窗及其它;
②乙方系属从事本合同项下玻璃经营的专业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资信,在对本合同项下工程的现场、工期、质量等详备考察基础上自愿向甲方供应本合同项下玻璃。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价
(元/㎡)
数量
(m2)
金额
(元)
备注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同总价(暂定): (最终以双方有效结算为准)。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基础上就本合同项下玻璃门窗及其它的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信守:
?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
1.1乙方拟供应的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1.2 以上单价为综合单价,材料到工厂和工地指定地点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含玻璃材料费、钢化费、中空铝合金、不锈钢制作费等加工及其相应的辅助材料费用)、包装费、运输损耗费、运输费、检测材料所需的各种费用、各类风险、利润及其他一切费用等。
1.3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需货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图纸及订货清单为准,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确认图纸及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合同外规格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价格。
1.4本条所述玻璃为常规2440mm*3660mm,该规格以外的玻璃价格另议。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和保证
2.1乙方所提供产品应与双方确认签字的样品一致,达到甲方和该工程本身设计规范所要求的该项物理指标,并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乙方必须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还将提供有关海关报关单,满足本合同双方约定的技术和质量要求及负责条件。
第三条 产品的交付
3.1乙方应按甲方实际需求向甲方供货,每批次送货前,甲方通过乙方指定的如下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详细告知乙方规格、型号: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 ?
通讯地址:
凡通过以上方式传达给乙方发出供货通知的,皆在发出时,即视为乙方已收悉。
乙方若需变更上述任一联络方式或联系人的,需提前10天书面告知甲方,并经得甲方书面确认,否则甲方按上述方式书面通知给乙方时,即视为乙方已正式获悉甲方通知。
乙方需对甲方的每张订单书面回复确认,并在订货单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生产及供货。
3.2甲方接收乙方供货的地点为该工程的现场,该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地址:
3.3乙方加工完毕后应在甲方发出供货通知后 天内按时保质保量陆续完成供货任务,具体流程如下:
3.3.1乙方在货到工地后先将证明文件交付甲方指定的证明文件接收人员;甲方指定的收料人员与乙方共同查验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与实际所送玻璃是否符合;如符合,甲方指定的收料人员与乙方共同清点数量并签收收货单据,并将收货单据交由甲方项目负责人复核签字。
甲方指定的证明文件接收人员: ;手机号码 。
甲方指定的收料人员?? ? ? ?;手机号码
甲方指定的收料人员: ;手机号码
甲方项目负责人: ;手机号码 。
3.3.2甲方指定的收料人员仅限于对收货的数量、外观进行确认,无权确认收货单据上的价款及其支付等其他事项。
未经甲方指定收料人员共同签字或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复核的收货单据不得作为结算依据;对账单、欠条等凭证必须经甲方财务部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
4.1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增加或减少需货量,乙方应提前备足工程所需的原材料。
4.1.1甲方需供约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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